第一节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装饰行业,忠实本公司,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永不懈怠。
2、服从领导,维护公司总经理权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学习与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开拓创新,勇于进取,积极工作。
3、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热情待客,优质服务,文明礼貌,垂范平和。
4、热爱集体、关心同志,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第二节 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1、工作人员上班时须佩带胸卡,衣冠整洁如时,打扮大方得体,精神饱满。
2、按时上下班,有事、因病须请假,因公外出须让向行政部报告,并填写外出办事登记表,以便统筹全局工作。
3、爱护办公设施设备,保持工作环境及办公设备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乱吐痰,不得在办公场所的墙壁或门窗上乱刻划、乱张贴。
4、工作时间在办公场所不得高声喧哗、唱歌、喝酒,不得吵骂争斗、说脏话,干不文明的事以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上级允许,不得随意搬移办公设备,改动办公设施,不得使用为客户准备的纸杯子,不得公司物品私用,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损坏公物照价培偿。
6、每日,各部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做好本部门的清洁卫生,收检好办公资料,关闭电器电源以及关好门窗之后方能离去。
7、全体员工均不得做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利益的事,不得做有损他人利益的事。不得侵公利私,不得弄虚作假,应诚实劳动,合法创收。
第三节 出勤及工休制度
1、根据本公司实际、实行六天工作制,即: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轮流休息一天,其他为工作日,如工作需要,应加班。
2、每周星期一上午9:00 钟全体员工必须准时参加工作例会,并作好工作小结或汇报的准备,同时带上笔记本认真记录。
3、人员上班作席时间:9:00---18:00。(因临时工作所涉及到的部门及相关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延长下班时间。)
4、国家法定节日休息时间到时根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5、因公司工作需要,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或在国家法定假节日为公司工作而又未能补休的应视为加班工作。
6、员工是否需要加班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7、员工加班后,部门负责人安排了补休或自己申请了补休则不能算作加班。
8、员工加班后未能补休者,可在当月内补发加班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公司经济状况由总经理确定。
第四节 考勤制度
1、员工上下班实行办公室签到制,因公办事迟到或外出办事须提前一天告知行政部。
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于规定上班时间或早于规定下班时间10 分钟内视为迟到或早退;超过一小时无故未到工作岗位,或累积迟到、早退三次以上以及擅离职守者均视为旷工。
3、凡有缺勤者应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迟到或早退一次给予批评警告,二次扣发当日工资,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者扣发半月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每月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降低一个工资等级。
4、每月员工出全勤,公司给予100元全勤奖。
第五节 请假制度
1、请假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内,职工因病或需要从事个人活动向单位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的误工时间。
2、职工因病或需处理私事可申请病假或事假。原则上每月病假在两天内工资照发,超出两天按实际的超出天数扣发工资,事假按实际天数扣发工资。
3、请假程序及办法:员工请假一天内提前向行政部领导书面申请,获准方可。请假两天以上则须向公司总经理书面申请,获准方可。假满返岗上班须向相应领导消假。请病假须出据医生证明。
第四章 施工工区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公司各施工工区的管理,确保公司的各项工程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与信誉,从而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发展。故根据本公司之实际特制定出施工工区管理制度,望各工区负责人务必组织所属员工认真学习该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一、现场主管工作职责
1、参与工程合同协议的洽谈及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2、科学合理组织和管理施工现场的人、财、物,协调好现场的内外关系,进行严格有效的管理。
3、负责监管工程质量以及分阶段性的工程竣工交验工作。
4、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建设,确保安全施工。
5、负责工程项目的总结工作。
6、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交于行政部归档。
7、负责工程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
8、认真熟悉、审核图纸,了解设计意图,细部作法,施工顺序、方法、技术措施、平面布置,并向各班组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质量交底。
9、组织好施工机具、材料、劳动力及技术力量的协调配合工作。
10、根据工程需要,及时准确地向材料采购员提出各种材料的需用量计划。
11、若因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导致工程尾款无法收回时,由该工地负责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5%作为处罚。
二、 工地现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工地人员必须依照规定时间内到工地上班,并亲自签到,不得托人或受托签到,否则双方将受到罚款20 元的处罚。
2、工地人员在上班期间未经工地负责人批准,不得擅离职守。若遇急事外出,需征得工地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及时返回工地,否则作违纪处分。
3、工地人员若因故请假,需提前两日呈一份书面报告,交于项目经理,经工程部审核认可后,交于行政部备案,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工地人员因病请假,需呈交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报告及病假条的原件于公司行政部备案。
5、工地人员在不影响工程进度时,每周轮流申请公假 1 天;若工期较紧时,则一律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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