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讲的那句话再贴切没有,就是“另一半”。这是很深刻的感觉。“另一半”的意思是,我们单独是不成立的,我们是一体的。就好像我们两个加起来才是一个我们。
我和乃竺是非常幸福融洽在一起相处几十年。而且我们的关系不断在更新,越来越好。这不是一般人都能得到的。所以我们非常珍惜。
活到60多岁了,我们见到那么多伴侣。有的人开始时那么美好,后来派私人侦探的;也有事业好爱情就好,事业不好了爱情就没了的;更多是看到不成熟心灵的两个人在一起,暂时时很开心,可后来碰到很多问题。我们觉得幸福、也非常幸运,但我们不是像英文所说,“take it for granted”,这是理所应当的一件事情。这非常难得的,所以我们要珍惜要保护这个关系。
我们的人生很奇妙,戏剧、佛法和家庭是完全连在一起的。要理解我们,就要在这个框架里去理解。包括我的大女儿,她嫁给了宗萨仁波切的外甥,现在女婿基本就跟着宗萨仁波切做事,我女儿也在帮忙。
相识
说到乃竺,她太特别了。她就是一个如意宝。
我和乃竺相遇是在1974年的某一天。那时我上大二,我大学时代的主要记忆就是在民歌餐厅里唱歌和玩音乐,在艾迪亚西餐厅玩音乐,跟一群高中时的同学住在一起,我们在不同的大学,生活得像一个乌托邦。
当时台大一个朋友一直跟我提起,台大哲学系有一个女生叫丁乃竺,就像当年辅大有个胡因梦,她已经是传说在外的人物。我一进辅大就听说胡因梦了,那时候她叫胡因子。我们那个时代很多这样的奇人。
有一天晚上在艾迪亚,餐厅有一个阁楼,他们跟我说,“走,到楼上去认识一个朋友”,那个人就是丁乃竺。
艾迪亚很小,我走上楼,那时候就觉得,我见过她!而且我们认识很久了。然后我就觉得,她就是我的老婆。
但那时候我有女朋友她有男朋友,我们虽然互相有好感,并没有做任何勉强的事情。那时的想法是很单纯的,虽然觉得就是她了,但自己也有女朋友,所以不可能冲动地就赶紧去追求她。就觉得像见到了一个老朋友般的感觉。可事实上,我们之前从没有见过。
后来我们就成了朋友,我们很能聊天,聊很长时间。但不是男女朋友。两年以后,我大四那年,我们自然地结束了各自的感情,就在一起了。
1976-1978年,她毕业后在她叔叔的律师楼帮忙。那时候的她非常风光,俗世眼光里的那种风光。台大毕业的一个女生,因为自己喜欢,穿着旗袍去办事情;她又特别单纯,风靡了各个单位。我当了2年义务兵,但很轻松,开始做乐队,后来又被调去做英文播音员,所以我可以在那个时间里继续玩音乐,同时计划结婚和留学。
我觉得我们结婚也是自自然然会发生的事情。我没有特别地求婚,就彼此一直有个默契,我们要在一起。当然在一个点我跟她提起,但不是跪下来求婚那种,我就问她那我们在一起吧,她说好。那时有一个插曲,因为她比我大一岁,她爸爸还蛮传统的,尤其在那个年代,我不知道怎么过她爸爸这一关。结果天助我也,刚好有一篇文章出现在报纸上,说的是,如果太太比先生年纪大的,离婚率比较低。
我就剪下来给我未来的岳父看。丁姐(丁乃竺)的爸爸那时在台湾是一个著名的政论家,也写了很多书,比如《北洋军阀史》等等,他看了没说话。就表示这事OK了。
我后来跟他关系很好。我们家没有婆媳的问题,我和她的父母也很好。
承担
我想到两件事。
一件事是发生在结婚前。一天她在我家玩,那是在台北双城街一个老的日本房子,我12岁到台北后就是在那长大的。当时家里有一个佣人,我妈妈当她是家人,后来她不给我们做佣人了,但还是住在我们家,还在那结婚生子。有一天,就我和乃竺还有佣人的儿子三人在家,那时他才三四岁,他玩着玩着突然把头撞到柱子上,血流如注,我都快吓死了。我没有办法想象乃竺当时之镇定。她马上问我,你们家的药在哪,有没有云南白药?我拿给她。我就看着她抱着那个孩子,很从容地处理伤口,她把那个伤口用手掰开,把药塞进去,很快,就止血了。
我心想,“哇!我要娶的老婆是这样一个女人!”这是第一次我有机会看到她的冷静加上一种英雄气概。
1978年,我们结婚了,过了一个多月就到了美国,在伯克利,我学戏剧(博士),她学教育行政(硕士)。那时有几个学校可选,而伯克利没有奖学金,一年的学费就要几千美金,但我们还是选了伯克利。很多人误以为我们是有钱人家,我们真的不是。我14岁时父亲(曾为驻美外交官)过世,政府每年给我母亲几千台币的补助。我不敢说生活过得很艰苦,但母亲是很辛苦地把我们带大的。丁姐家也是,名气在外但并没有很多钱。
她做了两年事存了一笔钱,我也存了一些,我妈妈给了我几千美金。我们把这些钱放在一个很好的朋友那,这个朋友告诉我们,保证每个月可以给我们多少的利息。可不到两个月,他倒了,我们再也没见到这个朋友。我们的钱也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