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即合理”是一句哲学名言,出自黑格尔。完整的译文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序)
黑格尔的这句名言出自其《法哲学原理》(Grundlinien der Philosophie des Rechts 1820)。
原文是:Was vernünftig ist, das ist wirklich; und was wirklich ist, das ist vernünftig.
英文翻译是:What is reasonable is real; that which is real is reasonable. 另译: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
重点在"vernünftig"这个词上,"vernünftig"和"Vernuft"(理性)有关,英文翻译成"reasonable"或"rational",与通常意义下的,中文“合理”的含义并不相同。中文的“合理”,即“合乎道理或事理”。在这里,更接近的含义,应当指“合乎事理”。这并不是翻译错误,这是一句哲学名言,而这句话,也有它特殊的哲学语境。断章取义是不可取的。
黑格尔认为,宇宙的本原是绝对精神(der absolute Geist)。它自在地具备着一切,然后外化出自然界、人类社会、精神科学,最后在更高的层次上回归自身。因此,凡是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的就是合乎理性(vernünftig)的,也就是必然会出现的、是现实(wirklich)的。反过来讲也同样成立。这才是“存在即合理”的本来意思。无数现象符合某种“理”
(reasonable),有其出现的reason,但并不一定是通常语境下的合理,亦即“正确的(right)”的,例如犯罪。
要理解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有必要了解当时历史环境中的“理念论”,这是关于现实、存在,与理念、理性、真实的哲学上的探讨。
然而,认为只要存在就是合乎情理或者是正确的,这完全是望文生义,断章取义了。www.ctwxc.com
存在即是合理
有一句流传挺广的话,叫“存在即合理”。查出处,来自对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一句名言的翻译“Was vernünftig ist , das ist wirklich , und was wirklich ist , das ist vernünftig”。
我不懂德文,无法从原文直接理解作者的原义。但我是搞法文翻译的,法文和德文在语言、文化上大致同源,没有东西方语言和文化之间的差异那样大,法文句的翻译价值应该可以视同德文原句的价值。于是从法文入手,顺便也查找英文,互为对照。从网上查到对应的法文翻译句是:Ce qui est rationnel est effectif; et ce qui est effectif est rationnel。英文则有两种译法:"What is rational is real, what is real is rational” What is rational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ational(英文)。英文的两个句子的差别在“real”和“actual”。对照法文,我以为actual与法文的effectif可能更贴切些。
根据对外文的理解,我认为中文翻译未能有效传递出原义。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加上中文翻译的选词用句不当,使得中文受众的理解出现大的偏差。下面尝试从中、外文句子结构和词义理解着手逐条分析和说明。
从句形结构看,中译文句式仅部份地忠实于外文原句结构。存在即合理 = A (存在) 是(即) ?B(合理);简化一下就是“A=B”。但是,完整的原文全句是由两个对称的分句构成的:“A=B,B=A”。原文把A和B的位置互换,有其深层的含义。中文翻译“没收”了另一半,估计是遇到了一个难题:“存在即合理”的意思虽然感觉有些“霸道”,勉强还说得过去,但“合理即存在”,在现实中好像就不那么说得通了。这是中文翻译的第一个“硬伤”。
再看词义理解。中文用了一个词-存在。对照原文,中文翻译的“存在”该对应于法文、英文原文中的“être / to be” ,“rationnel/rational”, 还是“effectif/actual”?
先看“être / to be”,语法中归为系动词,表示“是”,就是“你是谁,我是谁”的那个“是”。这是各种语言中最最普通,使用频率最高的一个动词,无论英、法文,还是中文,都有这个词,含义和用法也基本相同(当然,中文的动词没有时态的变化)。
但是在法文中,être(英文的be)作为名词, 还有哲学上的含义,是中文词“是”所没有的,即“存在”。在西方的哲学或宗教层面上,问“什么是'存在’”,其实是追溯存在的来源。而如果要穷尽本源的去思考这个万事万物之所以存在的来源,合乎推理的解释,会指向一个最高的“存在”,其它的“存在”都是从它那里按一定的法则派生出来的;这个存在,就是上帝。在法文中,当“être”这个名词小写时,表示“存在”,当这个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时,“Etre”表示最高的存在-上帝。“存在”是从西方文化中引进的一个哲学概念。严格说,中文中找不到与西方文化中这个词所包含的涵义完全吻合的词。由于原文中的“是”是动词用法,中文的“存在”与外文的“to be / être”应该不是对应的。
再看“rationnel/rational”,形容词,从名词raison变化而来。双语词典给出的解释是“理性”,形容词则是“理性的”。从西方文化的角度去理解,“理性”与“存在”倒是有某种联系。前面说“存在”具有宗教意义。某一个存在,有其存在的“因”;同时,它亦是另一个“存在”的“果”;各种存在及其之间的因果关系,乃是理性的表现。人能够探究事物的“真”,追溯事物的本源,是因为人具有认知能力,认知能力也是理性的。而终极地回溯因果关系上去,却发现最后的那个“因”, 即是最高理性,终极的理性和最高“存在”同一。在法文中,当“raison”这个名词小写时,表示“理性”;当这个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时,“Raison”表示最高的理性-上帝。但是,这里的中文词“存在”也不可能对应于外文的“rationnel/rational”,否则,这句话就含有“上帝(存在)是合理”的意思了。
剩下“effectif”(英文的actual 或real)这个词。查effectif,词典给出的解释是“现实发生的”,“实际上的”。这个意思,无论如何都与“存在”还是“合理”对不上。因此,“存在”的用词不当,是这个翻译的第二大硬伤。
中文翻译中的另一个选词是“合理”。 既然“rationnel/rational”= “理性的”,译成“合理”是不是可以成立?
由于中国文化中没有对应于西方宗教意识或哲学的相同概念,一般人对“合理“的理解,通常是局限在形而下的层面上的。“合理”的对立面,是“不合理”,这里的“理”,基本是指现实生活中对经验的总结和归纳(事理),或是一些观察自然、社会运行得出的原则和规矩(道、德)。然而此“理”非彼“理”。中文翻译将表达西方宗教哲学概念的“存在”与东方文化理解中的“合理”揉合在一起,把“存在”当成“理”的判断标准,这意思就变味了:只要是现实发生的,就是存在的,只要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只要做出来了,就没有不合理的)。本来是一句深刻的哲理名言,翻译成中文后成为为错事合法化辩护的歪理了。所以,将rationnel翻译成“合理”,选词上亦有误,会将人引入理解误区,是这个翻译的第三大硬伤。
翻译,是个很容易上手,却很难禁得起认真推敲的活。难就难在迄今为止,对翻译的准确与否、质量高低,找不到一个公认的尺度去衡量。翻译者总是处在一个“翻译困境”中:一方面,两种语言的转换离不开翻译,通过双语翻译也确实实现了不同语言、不同文化之间的思想交流,说明翻译活动是必不可少的;但另一方面,翻译在两种语言的实际交流中几乎永远无法忠实地翻出原义,更多时候甚至是在“曲解”原义,纯理论而言,翻译做不到“信”。翻译黑格尔的这句哲言,就是这种困境最好的例子。那么,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和翻译是这样的:实际能发生的,乃是理性可解的;理性可解的,亦是实际能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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