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捐款通知

精选 发布时间:2016-05-26 23:19
[摘要]爱心捐款通知 第一篇:爱心捐款通知 全体员工: 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倡议我司全体员工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根据国营桂林洋农场工会委员会及共青团桂林洋农场委员会连同向我司发布的文件倡议书,经公司总经
爱心捐款通知
 
第一篇:爱心捐款通知
 
全体员工:
 
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倡议我司全体员工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根据“国营桂林洋农场工会委员会”及“共青团桂林洋农场委员会”连同向我司发布的文件“倡议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翟春妹伤者的家属献爱心捐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活动组织
策划安排:行政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车间主任
三、活动流程
1、6月9日(周四)—12日(周日):各部门负责人在晨会上做好布置和宣传工作;
2、6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各部门负责人利用晨会,或其它时间在本部门自行组织捐款;
3、6月15日(周三)上午10点前各部门汇总后将捐款交至行政部,行政部汇总建档并交至“桂林洋农场工会”苏玉玲收。
四、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重在参与,重在奉献;
2、各部门需将捐款放在指定的信封内,在封面注明部门和款额,做好捐款员工的登记工作,部门捐款信封要封口,部门负责人要在封口处签名。结束时信封、登记表一并上交至行政部汇总及建档。
3、即日起,请全体员工相互传达,积极参与,自愿在本部门捐款!
特此通知!
 
附: 1、爱心捐款登记表     2、爱心捐款倡议书
 
第二篇:爱心捐款通知
 
全体员工:
 
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倡议我司全体员工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根据“国营桂林洋农场工会委员会”及“共青团桂林洋农场委员会”连同向我司发布的文件“倡议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翟春妹伤者的家属献爱心捐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活动组织
策划安排:行政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车间主任
三、活动流程
1、6月9日(周四)—12日(周日):各部门负责人在晨会上做好布置和宣传工作;
2、6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各部门负责人利用晨会,或其它时间在本部门自行组织捐款;
3、6月15日(周三)上午10点前各部门汇总后将捐款交至行政部,行政部汇总建档并交至“桂林洋农场工会”苏玉玲收。
四、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重在参与,重在奉献;
2、各部门需将捐款放在指定的信封内,在封面注明部门和款额,做好捐款员工的登记工作,部门捐款信封要封口,部门负责人要在封口处签名。结束时信封、登记表一并上交至行政部汇总及建档。
3、即日起,请全体员工相互传达,积极参与,自愿在本部门捐款!
特此通知!
 
附: 1、爱心捐款登记表     2、爱心捐款倡议书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六月九日
 
第三篇:爱心捐款通知
 
全体员工:
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倡议我司全体员工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根据“国营桂林洋农场工会委员会”及“共青团桂林洋农场委员会”连同向我司发布的文件“倡议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翟春妹伤者的家属献爱心捐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活动组织
策划安排:行政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车间主任
三、活动流程
1、6月9日(周四)—12日(周日):各部门负责人在晨会上做好布置和宣传工作;
2、6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各部门负责人利用晨会,或其它时间在本部门自行组织捐款;
3、6月15日(周三)上午10点前各部门汇总后将捐款交至行政部,行政部汇总建档并交至“桂林洋农场工会”苏玉玲收。
四、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重在参与,重在奉献;
2、各部门需将捐款放在指定的信封内,在封面注明部门和款额,做好捐款员工的登记工作,部门捐款信封要封口,部门负责人要在封口处签名。结束时信封、登记表一并上交至行政部汇总及建档。
3、即日起,请全体员工相互传达,积极参与,自愿在本部门捐款!
特此通知!
 
附: 1、爱心捐款登记表     2、爱心捐款倡议书
 
第四篇:爱心捐款通知
 
全体员工:
 
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人道主义精神,倡议我司全体员工为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份爱心,根据“国营桂林洋农场工会委员会”及“共青团桂林洋农场委员会”连同向我司发布的文件“倡议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翟春妹伤者的家属献爱心捐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活动组织
策划安排:行政部(办公室)
具体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及各车间主任
三、活动流程
1、6月9日(周四)—12日(周日):各部门负责人在晨会上做好布置和宣传工作;
2、6月13日(周一)—14日(周二):各部门负责人利用晨会,或其它时间在本部门自行组织捐款;
3、6月15日(周三)上午10点前各部门汇总后将捐款交至行政部,行政部汇总建档并交至“桂林洋农场工会”苏玉玲收。
四、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全体员工(含中高层管理人员)重在参与,重在奉献;
2、各部门需将捐款放在指定的信封内,在封面注明部门和款额,做好捐款员工的登记工作,部门捐款信封要封口,部门负责人要在封口处签名。结束时信封、登记表一并上交至行政部汇总及建档。
3、即日起,请全体员工相互传达,积极参与,自愿在本部门捐款!
特此通知!
 
附: 1、爱心捐款登记表     2、爱心捐款倡议书
 
第五篇:爱心捐款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送温暖 献爱心”捐助活动的通知》(驻办文〔2012〕39号)和驻马店市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好送温暖活动的通知》(驻帮字〔2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范围
    我校在岗教职工。
    二、捐款数额
    本次捐款以现金为主。捐款数额原则上校级领导和正高职称人员每人150元;中层干部和副高职称人员每人100元;科级干部和中级职称人员每人50元;其他教职工每人20元。
    三、捐款要求
    1、本次捐款以分会为单位进行。各分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各分会将捐款人姓名及金额登记造册,连同未捐款人姓名于2013年1月10日前送校工会。
    3、校工会负责接收捐款,并做好统计和公示工作。
    四、捐款用途
本次捐款一部分上缴到市民政局捐助活动办公室,一部分存入我校“关爱基金”,用于救助我校特困师生。
 
                                                党政办公室
                                               2013年1月3日
 
第六篇:爱心捐款通知
 
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常各单位:
 
  为了在全市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奔小康步伐,根据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2005年第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决定于今年8月中旬至9月下旬在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常各单位开展两年一次的“我为残疾人献爱心”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时间
 
  8月15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二、募捐对象
 
  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中央、省属驻常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三、募捐原则
 
  募捐活动按照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进行。建议捐款数额:单位捐赠500—1000元;一般干部、职工每人50元;处级干部每人100元;厅级干部每人200元。
 
  四、资金管理和使用
 
  本次活动所募资金由财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全部用于为残疾人办实事。资金使用接受市纪委的专项审核和社会监督。
 
  五、要求及交款办法
 
  1、此次募捐活动,各单位务必加强领导,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宣传发动,采取有效措施,抓出成效。活动结束后,将在《常德日报》上公布各单位捐赠情况。
 
  2、募捐活动由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各单位募捐活动由该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组织。按要求收齐捐款后,统一交纳到市助残募捐办。助残募捐办公室设市残联(滨湖路861号),联系电话:0736-7727824,7896161;联系人:童琼湘、高金枝。捐款汇入市财政局设立的募捐活动专用帐户,全称:常德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0050402,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德武陵支行,帐号:1908070229024593157。
 
  2013年8月05日
 
第七篇:爱心捐款通知
 
各位教职员工:
 
现接教育局通知,在全校师生中间开展“助学圆梦”爱心捐款活动,活动以自愿原则为主,教职员工每人5元,学生每人2元,捐款定于3月2日一天,学生款项交给班主任,教职员工款项交给年级组长,所有款项汇总后交到财务室,由财务室划账至教育局账号。
 
转教育局相关文件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师生捐款和助学金发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师生帮困助学捐款和助学金发放工作,区教育局修订完善了实施办法(具体见附件),请各学校、单位按要求执行。
 
嘉定区教育局
2014年9月16日
 
第八篇:爱心捐款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项目认领和扶贫认捐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5〕198号)文件精神,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精神;经学校研究,近期在全体同学中开展扶贫募捐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关心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校会议精神,本次捐款本着献爱心、自愿原则,结合本人经济情况进行捐款;
 
二、时间安排:请各学院团总支认真组织,于10月20日前将本学院募集的款项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及时公布各学院捐款情况。联系人:余军,联系电话:63847340;
 
三、本次捐款用于学校对口扶贫单位: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洪阳村,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款项用途。
 
特此通知。
 
校团委
 
2015年10月8日
 
爱心捐款通知


    编辑:ct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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