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耳盗铃:原为掩耳盗钟。掩:遮盖;盗:偷。把耳朵捂住偷铃铛,以为自己听不见别人就会听不见,比喻自欺欺人。
出处:《吕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矣。
1、掩耳盗铃:
从前有一个人,看见人家大门上挂着一个铃铛(dāng),很想把它偷走。
他明明知道,那个铃铛只要用手一碰,就会丁零丁零地响起来,立刻会被人发觉。可是他想:“如果我把耳朵掩住,不就听不见响声了吗?”他掩住了自己的耳朵,伸手去偷铃铛。
没想到,手刚碰到铃铛,他就被人发觉了。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③;以锤④毁之,钟况然⑤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⑥掩其耳。恶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7)也!
2、注释:
(1)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在齐国。
亡,逃亡。
(2)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3)则:但是
(4)负:用背驮东西。
(5)锤(chuí):槌子或棒子。
(6)况(huàng)然:形容钟声。
(7)遽(jù):立刻。
(8)悖(bèi):荒谬。 (8)恶(e):害怕。
3、译文: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来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敲。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寓意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掩不掩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要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如此,客观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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