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不见的朋友感慨

人生 发布时间:2021-05-23 09:11
[摘要]十几年的朋友,大家为了生活,奋斗在不同的地方,当见了面以后,都有着太多的想法,太多的感慨,是生活的感慨,也是岁月无情的感慨;下面请看十几年不见的朋友感慨。
十几年的朋友,大家为了生活,奋斗在不同的地方,当见了面以后,都有着太多的想法,太多的感慨,是生活的感慨,也是岁月无情的感慨;下面请看十几年不见的朋友感慨。
 
第一篇:
 
    我的一位好哥们,我们许多年都没有见过面了,一个偶然的午后,在我午休下班回家的路上意外碰见他,我们都很激动很高兴,找了家小酒馆聊了起来。
 
    在我们这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年龄,回忆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长,但是却不失精彩,我们聊起当年在学校时候的种种,一起打球,一起逃课,一起被老师发现,然后一起在众目睽睽之下罚站……当然也不可避免的聊到了他当时非常喜欢的一个女生。
 
     我的这位哥们当年在我们学校很风云,是个很讲义气够哥们的朋友,只要你有事说一声,他定当义不容辞。只是有一点,他非常听女朋友的话,基本上可以说是让往东不敢往西,让站着绝不坐下。他的这一行为在当时我们那个年纪里是非常让我们诟病的,我们经常说他不爷们,怕老婆之类的话,而他也总是振振有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说,这就是爱。当年我们也各自有喜欢的人在身边,每次大家聚在一起吃饭他都要给哥几个上上课,无非是说让我们好好对待自己的女朋友,女朋友永远是对的。女人就是用来哄的等等之类的说辞我基本都是从他那里听来的。每次和他一起吃饭女朋友总是在听到了他的这些话后狠狠的掐一下我的大腿,意思是表示赞同要我也记住并且做到。
 
    但是我们对此却不以为然,大男子主义在那个年纪里已经深深的扎根在我们的心里,觉得男人还是得冷漠一点才好,才显得帅,觉得他那就是懦弱。
 
    后来他的那位女朋友和他分手了,原因是那个女生喜欢了别人,他和那个所谓的第三者打了一架后就消失了,书也不念了,这事在当年很轰动,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我们几个好哥们都发了疯似的找他,电话停机,QQ也不在线,在网上给他留言也没有回音。最后,还是时间让这件事慢慢的淡了下来,我们也不再发疯似的找他,生活总要继续,我们谁也不能总发疯。
 
    后来我们就毕业各自找工作。我也经历了和女朋友分手,她说我对她太冷淡,让她感觉不到爱,让她没有安全感,她说她太累了,不想继续爱了。我觉得我就像挨了一锤,如梦初醒。我从没想过这么爱我的人有一天会选择离开我。我开始反思我自己,发现我并不是不爱我的女朋友,而是我的一些固执的不成熟的想法左右了我的行为让我总是高高在上,这深深的伤害了一个爱我的人的心。我也总是想起他当年“教育”我们的话,后悔当时没有听他的话好好的对我的女朋友。
 
    时间将我们推到了现在,让我们再一次相遇,如今的我们都没怎么变,只是说话间不如从前那么明快,话语间多了些叹息声。
 
    他讲了他当年是如何的无法说服自己,那么爱一个人却换来那样的结果是多么不值得。后来他实在是想不通,也实在是无法面对就选择离开了。谈话间,他对当年的那些观点全盘否定,说做男人就得有个男人样,不能太惯着别人,必须得有自己的态度云云的。与当年的观点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他又教育我说另一半培养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自己必须得端得住架子。听了他的这些话我想起了当年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的态度,是的,因为现在我的想法又与他不同了。
 
    当年女朋友和我分手,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挽回,改掉自己的坏毛病。从新去审视我们的爱情,我重新去追求她,像当年她对我好一样的去对她好,去尊重她,去做一些从前她想做但是我却没能陪她做到的事情,经过我的努力她又回到了我的身边。所以我想,人不能太冷漠太自私,不要总依靠别人来温暖,也要去温暖别人,尤其是爱自己的人,要让他们也感受到被爱着,这样他们的心才不会凉。
 
    我们一直聊到傍晚,我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和他说,改天再聚吧,班可以不上,但是不能不回家做饭啊。是的,我女朋友不会做饭,一直都是我做饭。在他对我这一行为的哀婉叹息中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分别了。
 
    我想,我不能说他从前说的不对,也不能说他现在说的就是错的。只是时间改变了我们,人处在不同的阶段不同的环境中心态会不同,经历的多了想法就不再单一了。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改变别人,我们甚至都不能改变自己,能改变我们的只有时间,我们能做到的就只是去珍惜身边爱自己的人,不要让他们受到任何伤害。付出最大的努力,让他们觉得幸福,那才是最帅的事。
 
第二篇:
 
    这个老朋友的名字叫JAMES LAST(詹姆斯·拉斯特)。
 
    他不认识我,但我认识他。
 
    我跟这个老头的缘份起于十年前,当时我大学刚才毕业,在深圳的一家生产汽车音响的工厂打工,在工程部的试机碟中有一张轻音乐专辑《BLUE BIRD》,德语名称为《Paradiesvogel》,中文译作《天堂鸟》,作者就是JAMES LAST。
 
    当时孤陋寡闻,并不知道他的鼎鼎大名,可第一遍听他的这个专辑就被迷倒了,撩动人心弦的音乐声,搀杂着羼羼流水声,悦耳的鸟鸣声,如入空谷仙境,当时竟百感交集,几近潸然泪下。徐志摩的诗就这样被拨动着从心里自己跳了出来:
 
    去吧,青年,去吧!
    与幽谷的香草同埋;
    去吧,青年,去吧!
    悲哀付与暮天的群鸦。
 
    论到意境悠长,老头的音乐名气再大,也比不上我们的《高山流水》、《平沙落雁》,但年轻的我,还没心情去品味古曲的苍凉幽远,这张亦雅亦俗的电子乐专辑,正好打动了刚刚走入社会、搀杂着激清、迷惘的莫名情绪的我。


编辑:ct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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