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他是夫妻离婚,真正买单的人。所以离婚以后,不管是谁,都应该要勇于担当,对孩子拾遗补阙。不管自己的人生,过得好,过得不好,想方设法,砸锅卖铁,也要把孩子抚养长大,培养成国之栋梁。
夫妻分崩离析的时候,都有一个抚养权,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没有拥有抚养权的人,就必须支付抚养费。为了自己的孩子,做竭尽全力的事情。让自己的孩子,能健康成长,成为有用之才。
当然抚养费这个问题,在离婚的时候,早就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这是法律生效的文件,不能把法律当成一纸空文。无论世界如何变迁,谁的生命之中,出现了意外,这个抚养费,永远也不能更改。
你前夫再婚,和抚养费这件事情,“八竿子打不着”。他又再生了孩子,这是他自己的事情,抚养该给多少,依然得给多少。不能因为他多生了一个孩子,就把抚养费减半,或者做变更,这都是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的事情。
你前夫生孩子,这是他自己的事情
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是做力所能及的事。特别是生孩子这种事情,更是如此。并不是只管生,而不管养。生下了孩子,就要扛起责任,把孩子护在生命之中。
你前夫他有本事,再婚以后,他就算是生十个,八个,那都是他的事情。只要他养得起,多多益善。更何况,现在这社会,国家都提倡多生孩子。所以他那么伟大,响应国家号召,应该给他点赞,送上锦旗。
不管他生多少孩子,这是他的抉择,和别人无关,你不需要看在眼里,记在心底。你和他之间,已经毫无关系。他走他的路,你过你的桥。他要如何折腾,那是他的事,只要折腾得起,他可以随心所欲。
其实也不知道,你和他之间,到底处于什么现状当中。但是不管什么现状,抚养费这件事情,过去是什么样,现在依然是什么样。不能因为他生孩子,就有所变化。换句话说,这和他生孩子,真没有关系。
如果说,抚养权不在你身上,是你支付抚养费。那么过去你给多少,现在依然给多少。你给的抚养费,是养你自己的孩子,并不是养他的孩子。所以他生孩子,确实和给抚养费,不存在本质关系,你不必愁肠百结。
他该给多少抚养费,一分也不能少
龚自珍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夫妻之间,婚姻走到天南地北的一步,确实是一种遗憾。可是无论是谁,也不要忘记,自己生下的孩子。要陪伴着孩子,健康成长,就如同花开,有绿叶扶持;月缺,有群星做伴;日出,有湖水梳妆。
你前夫再婚了,不能娶了媳妇,忘了儿。如果抚养权在你身上,那么他过去给孩子多少抚养费,还得给多少。这是他逃不掉的责任,不管他娶几个老婆,你的孩子,永远是他的骨肉,他该做的事情,绝不能含糊。
他又添枝加叶,多了一个孩子,同样是如此,也不能有了新儿,忘记旧儿。在他的生命之中,所有的孩子,都是他的骨肉。他过去,给你孩子多少抚养费,那么现在同样应该给多少。
不能因为他多了一个孩子,生活压力大,就想着要给你孩子,减少口粮。这一种做法,就是良心的问题,道德的问题,也是法律的问题。每个问题,扣在他的头上,都是罪孽深重,罄竹难书的事情。
人就是这样,生得起孩子,你就要养得起。不能生了孩子,做一个尸位素餐的人。你不能因为他二婚生了孩子,就对他心慈手软。你要知道,你为他锦上添花,替他承担责任,他未必会感恩于你。自己走的路,再难,流着泪,也要走完。
只要他找借口少给,你都可以告他
夫妻各奔前程,尽管说,已经没有关系。可是站在孩子的角度,夫妻之间,同样需要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只要是关于孩子的事情,夫妻依然是一根绳上的蚂蚁。需要共同面对,一起共担。
如果你前夫,他因为自己多生了孩子,找着借口,要少给你孩子抚养费,那么你绝对不能忍气吞声。他生孩子,是他自己的事情,又不是你叫他生的。他不能生了孩子,在你面前哭哭啼啼,说自己有多难,你不必心疼他。
假如说,他一意孤行,不履行离婚协议上的约定,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他承担责任。就算是他卖房卖肝,卖妻卖子,也要让他一次性,把孩子的抚养费交给你。这个时候,你不必心存善念。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永远要记住,你和他之间,已经是熟悉的陌生人。他的任何一件事情,你都不需要参与。可是他和你之间的事情,你一定要寸步不让。因为你没有错,错的是他自己,也可以说,是他不仁,不是你不义。
反过来说,如果是你支付抚养费,你也不能因为他多生孩子,就少给抚养费。因为这种行为,最终伤害的人,就是你的孩子。自己的骨肉,再难也要让他吃好,喝好,穿好,睡好,这样才是一个为人母亲,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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