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不能天长地久,并不是一个人的错,也不是一个人的过;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两个人之间,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离婚以后,应该要坦诚相待,推心置腹;为了共同的孩子,同样要戮力同心,共克时艰。
不言而喻,你前妻的行为,是一种极端的做法;可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相信你心知肚明;说不好听一点,“人急了造反,狗急了跳墙”;当一个人被逼上梁山的时候,也自然是殒身不恤。
回头想想,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离婚以后,你和前妻之间,都有责任,抚养孩子,让孩子健康成长;可你是怎么做的,如果没有猜错的话,你根本就不让你的前妻,带孩子离开你家一尺一寸;还有可能更过分的是,你连孩子都不让前妻探望;你把她逼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她自然就会与你同归于尽。
所以要懂得反求诸己,不要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对得起天地良心;任何一件事情发生的时候,都要明白,你的身上,必然有不正确之处;要懂得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用正确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发生的一切事情。
找到你前妻,跟她商量如何养孩子
俗话说:“心病还须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你和前妻之间,闹到今天这一步,可以说,这都是你亲手酿造的苦果;如果你和前妻之间,离婚以后,和睦相处,也不至于,闹到无法收拾的一步。
你要知道,你不让她带孩子,她才会用这一种方式,跟你锱铢必较;如果离婚以后,你们两个人之间,就明确好,谁来带孩子,或者共同来带孩子,一个带一段时间;也不至于到现在,如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样。
也许这个时候,你还在狡辩,认为你什么都做得很好,什么都做得完美无缺;你知道吗?夫妻离婚,离婚协议上的抚养权问题,在现实生活之中,夫妻之间,完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修改;什么情况下对孩子有利,就可以怎么去处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不要再跟你前妻,针锋相对,唇枪舌剑;上她的家去,找到她以后,好好跟她商量,两个人之间,如何来养孩子的问题;你一定要明白,她把孩子藏起来,并不是害孩子,她和你一样,也是疼爱孩子。
你只有跟她之间,好商好量,好说歹说,她才会觉得,你是一个明辨是非,懂道理的人;从而才会平心静气,好好跟你沟通;如果你一开始,就大加指责,对她颐指气使,那么她永远也不会理你,你想怎么样,她会奉陪到底。
遇到事情的时候,其实一定要先考虑,用沟通的方式解决;不要动不动,就是暴力行为,就是对簿公堂;两个人都是好心,都是好意,何苦非得要弄得你死我活,斗得脸红脖子粗。
明确孩子给她带,你只拥有探望权
其实夫妻之间,到底由谁来带孩子,应该要由孩子来抉择;而不是利用父母的权力,剥夺孩子的选择权;夫妻离婚的时候,已经对孩子,造成一次大大的伤害;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继续对孩子进行摧残。
假如说,你和前妻怎么谈,她已经不信任你;就是害怕你把孩子带走以后,再也不还给她;那么你也没有必要,非得要因为孩子的事情,跟她一直在较劲;男人要把宝贵的时间,放在伟大的事业当中。
既然她想带孩子,你就让她心想事成,如愿以偿;明确对她说,将来孩子就给她带,你只负责支付抚养费,同时只有探望权;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如何,她必然会同意你的要求。
毕竟你已经做出了让步,相信她也不会傻到,有利可图,从而还要拒之门外,与你弄得鸡犬升天;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只要把话说在一条路上,其实很多东西,都是无伤大雅之事。
只有得到你前妻的信任,那么关于孩子的事情,才能有一个美好未来;而且也要告诉你前妻,如果孩子想爷爷奶奶的时候,不要太过无情,满足孩子的愿望,本身对于孩子的健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人不能自私自利,只为自己一个人着想。
只要她条件好,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尽管说,孩子在谁的心中,都是无价之宝;谁的孩子,也不希望和自己天各一方;可是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要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只要对孩子有利的事情,都一定要为孩子着想,而不是只想着自己。
假如说,你前妻的条件,非常的不错;跟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她既然那么在乎孩子,其实你完全可以把这一件事情,忽略不计;孩子和她生活在一起,高一个人生起跑线,没什么不好。
如果你的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啼饥号寒;那么你没必要,非得要把孩子抢回来,跟你一起过苦日子;男人最大的担当,就是成为孩子背后最坚强的后盾;孩子过得好时,你可以置之不理;孩子过得不好之时,你就一定要去拯救孩子。
除非你孩子,他和你前妻在一起,每天要看别人的脸色过日子,品尝那一种摇尾乞怜的生活;那么就算是拼尽你这条老命,也要把孩子找回来;就算是动用武力,玉石俱焚,也绝不能善罢甘休。
可是只要孩子过得多姿多彩,过得逍遥自在,你何苦,要去扰乱他们的生活,打扰他们的宁静;你只需要站在远方,看着他们过好日子就行;其他的一切,完全可以束之高阁,做一个乐天知命的人,岂不快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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