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来看孩子可不可以不让她带走

生活 发布时间:2024-09-14 10:57
[摘要]前妻来看孩子可不可以不让她带走,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当然你有权可以不让她带走,但是你要知道,这样的结果,就会和她产生矛盾。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夫妻走到分崩离析的一步,不是谁的错,也不是谁的过。每个人身上,都有那么一点问题。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所以做不成爱人,也没有必要,非得要形同陌路。
 
        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真正买单的人。他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心里的疼,心中的痛,也不知道该向谁倾诉。只有在自己伤心难过的时候,躲在某一个角落向隅而泣。所以离婚后的夫妻,都应该要对孩子拾遗补阙。
 
        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自己的婚姻,是不是幸福,也不管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如意。都应该要用宽广的胸怀,面对自己的前妻。宁可前妻负了自己,也不要负了前妻,这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前妻看孩子,这是法定的权利。当然看孩子,并没有谁规定,在什么地方看,也没有谁规定,就绝对不能带出去。只要她在带出去的时候,有给你打过招呼,说清楚带孩子出去,到底是去何处,这就是入情入理的事情。
 
        不过话说回来,孩子的抚养权,既然在你的手中,你就是孩子名副其实的监护人。你如果不想让她带走,也算是在维护自己的权利。可是这样做的后果,好像就是无事生非,把一件小事,弄成了大事。
 
        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当然可以不让她带走
 
        抚养权,这是离婚的时候,很多人不计一切,都想要争取的权利。这个权利,并不是虚设的东西,他需要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对孩子有着相应的一些权利。所以拥有抚养权,并不是谁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夫妻离婚的时候,拥有抚养权的人,就等于拥有了孩子的监护权。也可以说,孩子的人身自由,由拥有抚养权的人来控制。你想让孩子做什么,去什么地方,这是你的权利,当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只要孩子有三长两短,就是你的问题。
 
        你前妻没有抚养权,她的责任,就是支付抚养费,她的权利,就是来探望孩子。当然孩子在什么地方,她就到什么地方来探望。她想要把孩子带出去,或者带到她的家里,都必须经过你的同意。你说行,她才能带走,你说不行,她就绝对不能带走。
 
        换句话说,你同意让她带走孩子,孩子出现什么三高水低,你不能怪她。当然这不是说,她没有责任,你同样需要承担责任。当然她带孩子出去,确实是好意,不可能会伤害孩子,但是明天和意外,谁先到来,没有一个人清楚。
 
        所以说,你是拥有了尚方宝剑,可是却不知道怎么用。你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等于拥有了孩子去什么地方的决策权。谁想带走孩子,都得经过你的同意,这是最浅显的道理。不需要去翻法律,背条文,就知道的东西。就好像你的钱一样,你能随便给人吗?
 
        你和前妻离婚,就是熟悉的陌生人。尽管孩子也是她的骨肉,可是离婚的时候,就已经把她对孩子的监护权剥夺,她就没有任何权力,随便带孩子外出。只要她带孩子外出,都可以理解为错误行为。
 
        永远要记住,两个人只要不是夫妻,遇到争议的时候,法律就是你的后盾。你什么事情,都依照法律进行,就不会有错误。人只要狠下心来,六亲不认,没有感恩之心,就可以站在冷冰冰的法律背后。
 
        不让她带走,可能就会造成彼此间的矛盾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不管什么事情,法律如何规定,回到现实生活之中,都可以根据人情世故来进行处理。有些法律上不能做的事情,站在人情世故的角度,完全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
 
        虽说从法律上讲,你有权不让你前妻把孩子带走。可是什么事情,有没有必要去这样做,另当别论。很显然,你前妻带孩子出去,为了让孩子开心,站在孩子的角度,算是锦上添花。
 
        比如说,你前妻带着孩子,去公园,去游乐园,开开心心,畅快淋漓地陪孩子玩了一天。你孩子是不是比较开心,这对于你的孩子,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个时候,你觉得有这个必要,非得要按法律来处理吗?
 
        当然抚养权,确实在你的手里,可是这也并不代表着,你前妻就不可以把孩子带回家进行抚养。如果孩子和你前妻在一起,会更加开心,对他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你也没有这个必要,非得要阻止她的行为。
 
        说白了,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是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对孩子有利的事情,就没必要依照法律来做。对孩子没有利的事情,当然你就要把孩子掌握在自己手中,不要让孩子,受到任何一点伤害。
 
        讲实话,夫妻分道扬镳,虽说已经是陌生人,没有任何关系。可是站在孩子的角度,爸爸依然是爸爸,妈妈依然是妈妈。孩子需要父爱,同样也需要母爱。也可以说,父母都应该守护着孩子健康成长。龚自珍不是说了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如果你前妻是一片好意,你非得要蛮横不讲理,最终的结果,两个人就会因为这件事情,闹得惊天动地,满城风雨。已经离婚,还要大吵大闹,的确有些不近人情,也失去了男人的风度。
 
        古人云:“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定要心胸广阔,没有必要,做一个小肚鸡肠之人。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无论如何,你和前妻还是千年的缘分,应该是抱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心态,来面对前妻。更何况她还为你生儿育女,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编辑:ct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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