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兹事体大,离婚以后,就代表着两个人,两个家庭,就已经形同陌路。从此以后,男人走男人的路,女人过女人的桥。不管谁的生命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这都是自己的事,和对方“八竿子打不着”。
可是你却在前夫爸爸住院的事情上,愁肠百结,这可以看得出来,你确实是一个好女人,一个有孝心的女人。可是有孝心,也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行为,对自己对别人,会不会造成障碍。说得直接一点,前夫的爸爸,已经不是你爸爸。
当然“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你是什么身份,处于什么现状当中,就代表着你是不是需要去探望。如果会害人也会害己的事情,绝对不要做。可如果是对自己和对别人,锦上添花的事情,你就可以随心所欲去干。
本质上来说,你不需要去探望
夫妻走到动如参商的一步,就是真正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离婚这个行为,不仅仅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也把两个最亲的家庭,弄得四分五裂。曾经的亲人,忽然之间,就变成了外人。
你和前夫从离婚那一刻起,你就是你,他就是他。你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他的父母,就是他的父母。你和他的父母,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曾经你叫的爸爸妈妈,就应该视如陌生。
那么陌生人之间,你觉得,有这个必要,在他生病的时候,去探望吗?讲句实话,人家也不欢迎你。你去了以后,只能是自讨没趣。你如何称呼别人,别人又如何称呼你。这是一件非常尴尬的事情,不要让自己去体会那一种五味杂陈的滋味。
当然你心好,这没有错,有想着要不要去探望的孝心,值得点赞。可这已经不是你的责任,你没必要掏心掏肺。换句话说,你父母病倒的时候,你的前夫,他也不可能去探望。因为和他无关,他也不想自取其辱。
也许在你看来,他是你孩子的爷爷,当然从这个角度来说,还真没什么错。可是没有关系,就是没有关系,没必要拐弯抹角,去做这一种毫无意义的事情。婚姻就是这样,婚姻存续,就是两个最亲的家庭,婚姻破裂,还有可能变成仇人。
周国平说:“不曾用自己的脚在路上踩下脚印的人,不会找到那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相信到了现在,你应该明白,你要走什么路。路就在脚下,正确的路,你才能走,偏离轨道的路,你一定不要刚愎自用。
你和前夫是单身,可以去探望
离婚,不代表着就真的恩断情绝。有不少人就是这样,冲动之下,就做了暴虎冯河的事。可是等到有一天,气消了,想通了的时候,又会想着,要和对方,破镜重圆。
如果说,你和前夫离婚以后,男未娶,女未嫁。你们两个人心中,都还有彼此的存在。那么这个时候,的确是一个好的机会。你去探望前夫的爸爸,还有可能和前夫,因此化干戈为玉帛。苏轼说:“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
当然就算是你们之间,没有想过要复婚,那么这个时候,你的确可以以孩子为由,去略表孝心。至少在曾经的公公眼里,留下一个好印象。人活着,都得为自己的人生,留下最好的名誉。莎士比亚说:“无瑕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珠”。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你去看望前夫爸爸,并不会影响到你前夫,也不会对你的人生,产生任何影响。最多就是损失一点财物,可是你却在别人心里,成了一个金光闪闪,玲珑剔透,五光十色的女人。
在这个时候,你就不必首鼠两端,迟疑不决。你只需要随着自己的心愿去走,做自己心中,最想做的事。正如乔布斯所说一样:“不要被教条所限,要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你们都有家庭,就不要自讨没趣
不管是什么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不能只为自己而活,而应该要为别人而过。一个心中就只有自己的人,她的明天,沙漠不可能变成绿洲,枯树也不可能结出鲜果。
所以你现在是什么人,充当着什么角色,就代表着你有所为,有所不为。假如说你离婚以后,已经嫁人,成为别人的妻子。那么前夫家里的任何一件事情,你最好不要参与。
你去看前夫的爸爸,虽说是善心,是好意,是孝顺。可是你的现任丈夫,他一定会存在看法。这并不是小肚鸡肠,而是你的行为,贻人口实。换句话说,你没有替他考虑,为他着想。
当然你的前夫同样如此,他有了妻子,如果你还掺和到他们家庭当中。他的妻子,就一定会把你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你一片好心,最后还看人脸色,被人嗤之以鼻,这又何苦。
人活着,是真正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并不是什么事情,你都能做到,心无旁骛。想要让你的婚姻,安如磐石,不想做一个破坏别人幸福的罪魁祸首,一定要止步不前。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后的结果,不是被食肉寝皮,就是被生吞活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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