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动如参商,就代表着两个人之间,已经再无关系。从办理离婚证那一刻起,男人走男人的阳关道,女人过女人的独木桥。从此一别,就是一生。互相之间,不应该,也不能藕断丝连,纠缠不清。
可是你前妻,竟然恬不知耻,我行我素。虽说她的行为,的确会遭到别人的口诛笔伐。可是站在爱不爱的角度,很显然,你在他的心中,有着一个无人能望其项背的位置。只有一个爱你的女人,才能做到如此低声下气,奴颜媚骨。
男人有时候,应该要懂得心存感恩。在亿万人群之中,并不是什么样的人,都会对你视如己出。你能得到前妻,如此的在乎,应该要好好珍惜。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孩子的关爱。
当然如果你内心之中,的确对前妻已经恩断情绝,那么你也不必客气。说白了一点,你前妻这个时候的行为,就属于私闯民宅。你有权利,把她赶出去。她要是无理取闹,你还可以报警处理。
如果你爱她,就和她冰释前嫌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只要离婚,就一定会逃之夭夭,根本就不会想着,在对方的面前,低三下四。因为已经毫无关系,也不必把自己,搞得那么狼狈和卑微。特别是女人,婚姻已经破裂,也不可能含羞忍辱,继续跟男人在一起,看男人的脸色过日子,摇尾乞怜。
可是你前妻,她的行为表现,迥然不同。从她的一言一行之中,的确对你这个人,还有情有爱。因为她不舍得,与你天各一方。回到你家里,是因为爱你,并不是想打扰你。
说得难听一点,一个不爱你的人,你用十八抬大轿请她,她也不会到你家里。不管你前妻,她嘴巴有多硬,可是现实已经打了她的脸。因为她的心,在你的身上,她的灵魂,还在为你而跳动。
换句话说,她不舍得离开这个家。因为她已经习惯,有你的存在。好像只有看到你,心里才会快乐一些。也可以说,离婚对她来讲,只是冲动之下,做了暴虎冯河的行为。在她眼里,你依然是她的老公,这个家依然是她的家。
遇到一个如此爱你的女人,不管如何,你不必和她锱铢必较。你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在她的面前,好好和她商量,两个人重修旧好。永远要记住,她的心里,从未放下你。你在她的世界,依然是她的依靠。
如果你心善,就可以收留她
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时候,要懂得感恩。尽管人生不幸,可是不幸的人生路上,不代表着所有的错,全是别人的错,而自己的身上,就什么问题也没有。所以带着一颗善良的心,去面对世间的一切,才是一个好人的表现。
如果说,你前妻她并不是因为爱你,才会回到你的身边。而是因为没有地方住,就是要苟延残喘的将就,那么“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你不必对她,那么的冷酷无情。
不管如何,她把最美的青春岁月,交到了你的手中。你没有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也不能对她太过残酷。既然她都能做到,如此的卑躬屈膝,你也不必,非得要赶她出门。
就给她腾一个房间,给她一个安身之所,让她住在你家里。其实这对于孩子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都应该要得到拾遗补阙。有父母一起陪伴着成长的孩子,才会更加健康。
龚自珍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你应该要和你前妻一样,为了孩子的未来,守护着他成长。就好像花开,有绿叶扶持;月缺,有群星做伴;日出,有湖水梳妆。
离婚,已经对不起孩子。既然你前妻,不初忘心,那么就让她陪着孩子,一路前行。你能帮助她的地方,尽量帮助。一个女人无依无靠,的确是相当可怜。男人应该要感恩戴德,结草衔环。
如果你恨她,就不必手下留情
夫妻之间,闹到天各一方的一步,不可能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有些事情,的确可以大度包容,可是有些事情,就是人生底线,绝对不能含垢忍辱。因为丢人现眼的事情,确实是可忍,孰不可忍。
假如说,你和前妻离婚,就是因为她犯下了人生大错,做出了违背伦理道德的事情。你对她这个人,已经恨之入骨,对她的人品,早就已经看透。看到她的样子,你还会有一种令人作呕的想法。那么不必手下留情,心慈手软。
在这个世界上,出来混,都是需要还的。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如果你前妻,她确实是罪孽深重,罄竹难书,那么你也不必让她在你面前,丢人现眼。
从本质上来说,离婚以后,你的家,就是你家,她是一个外人,来到你家里,就属于私闯民宅。你完全有权利,把她的行李,扔出门外,把她赶出家门。你的做法,虽说冷酷,并不违法,任何人都一定会站在你的角度。
如果她就是要刚愎自用,你完全可以报警,把她当成一个小偷,让她去警察办公室,泡两杯茶,接受一下教育。尽管这种行为,有些冷若冰霜,可是却能一针见血,把事情彻底解决。只不过将来,她就真的和你形同陌路,连朋友也做不成。要三思而行,考虑清楚是不是有必要走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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