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所以离婚以后,每个人都应该要有担当,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为了孩子健康成长,做竭尽全力的事情。
你和前妻动如参商,不是一个人的错,也不是一个人的过。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不能在离婚以后,还把她当成一个外人。更不能因为她对孩子付出,存在任何看法。说白了一点,站在孩子的角度,你永远是爸爸,她永远是妈妈。
在看待一件事情的时候,要懂得推己及人,将心比心。你孩子回到你家里,和你父母一起过年,你觉得好不好,如果你觉得理所当然。那么请问,你前妻带着孩子去和她父母过年,有什么不好。不要自私地站在自己的角度,要懂得站在孩子的角度。
在孩子的眼里,爸爸妈妈都是亲人
父母分道扬镳,这是父母自己的事情,和孩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尽管说,父母离婚以后,孩子确实是买了最大的单。但是不管父母是不是在一起,在孩子的心中,父母就是父母,无人可替。
也许在你眼里,你和前妻已经“八竿子打不着”,所以你的孩子,就得和你同仇敌忾。你这一种心理,算是“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和前妻离婚,不管发生了多大的矛盾,不要牵连到你的孩子。
龚自珍的话,历历在目,他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夫妻之间,就算是已经没有关系,可是站在孩子的角度,两个人依然是一个共同体。孩子有过三长两短,都应该要风雨同舟。
你是孩子爸爸,你能带着孩子和父母一起过年,那么为什么就不能让你前妻,带着孩子回娘家过年,你能说出一个一二三吗?难道说,孩子不是你前妻的骨肉,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猴子。
永远记住,不管夫妻是不是有缘相伴,做什么事情的时候,都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在孩子的眼里,父母都是亲人。他需要父爱的滋养,也需要母爱的宠护。这对于他来说,才是真正的天伦之乐。
尽管抚养权,在你的手里,可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上规定的东西,在现实生活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对孩子最有利的安排。什么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就要用什么方式,来处理生活中发生的事情。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样是亲人
离婚,虽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夫妻一旦走到天南地北的一步,两个最亲的家庭,就变成了陌生人。还有可能因为离婚,变成了仇人。可是这和孩子,并没有任何关系。大人的事情,不要让孩子来承担苦果。
在任何一个孩子的心中,都渴望有自己的爷爷奶奶,也希望有外公外婆。在爷爷奶奶身边的时候,希望得到爷爷奶奶,真心照顾。可是以外公外婆的面前,也希望得到,推心置腹。
而且站在外公外婆的角度,你的孩子,同样是他的孙子。虽说你和前妻之间,无缘相伴。可是孩子的身上,不可否认,流着外公外婆,身上的血脉。那么你的孩子,他就应该要享受到,外公外婆,视如己出的那一种关爱之心。
尽管他没有办法,天天和外公外婆在一起。但是过年过节的时候,能和你前妻一起,回去看看外公外婆,这就是一种幸福。对你的孩子,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相反,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
古人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男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小肚鸡肠。更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不管如何,曾经夫妻一场,不要去为难前妻,更不要阻挡孩子的快乐!
找不到不好的理由,这算是锦上添花
一个人做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要做到,问心无愧。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可以不夸张地说,他是真正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所以离婚以后,都应该要懂得为孩子拾遗补阙。
不管是从什么角度来说,你前妻的做法,对你的孩子,都不会有任何坏处。也不知道,你愁肠百结,考虑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不管你如何想的,都不得不告诉你,找不到一个不好的理由,对你的孩子有百利而无一害。
夫妻离婚以后,没有谁规定,两个人之间,就必须划清界限。也没有谁规定,孩子抚养权给谁,对方就不可以带回老家。这个时候,应该要懂得,站在对方角度考虑。如果抚养权,在你前妻手里,你想带孩子回家过年,难道说,你会认为不好吗?
男人活着,一定要有“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气魄。更应该要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和前妻在一起,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没有必要因为离婚,就把她视如草芥。你给不了她幸福,已经是一种愧疚,不要再和她之间,形如陌路。
你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做孩子身后的参天大树,只要孩子快乐,你就可以闭目塞聪。可是只要孩子不幸福,你就应该要去拯救。不要说孩子和前妻回娘家过年,就算是前妻想要带着孩子一起生活,孩子愿意,都要无条件满足。只有这样,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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