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并不是小孩子过家家,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离婚以后,就代表着两个人之间,已经是熟悉的陌生人。所以不应该纠缠不清,更不应该,如同爱人一样,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之下。这一种行为,稍不留神,就是搬石头砸自己脚。
可是有些夫妻就是这样,明明彼此之间,并没有多大问题,非得要在冲动之下,做出暴虎冯河的行为。离婚以后,气消了,于是又会卑躬屈膝,苟延残喘地生活在一起。这一种行为,就是浓墨重彩,抹黑自己的人生。
当然男人和前妻之间,彼此心中,都有对方的存在。两个人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也可以说,两个人就是一丘之貉,喜欢自毁前程的事情。所以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一定要避而远之,不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这说明男人有情,前妻也有意
夫妻在一起,是真心,还是虚情假意。在一起的时候,可能无法感知。可是当两个人分道扬镳的时候,却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心中有爱的人,就算是两个人动如参商,也会做一些,贻人口实的事。
不言而喻,男人和前妻之间,就是典型。本来离婚以后,应该要各奔前程。可是他们两个人,却勾勾搭搭,形影不离。从这一点来看,男人的心中,一直就爱着前妻,而他的前妻心里,也有着他的存在。
男人对于感情的事情,非常理性,如果不爱前妻,他不可能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做不想做的事。乔布斯说:“不要被教条所限,要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没有几个男人,能做到逆心而行,都一定是随心所欲。
当然他的前妻,也是如此。如果说,对他已经没有一点好感,不太可能还会甘之如饴,为他宽衣解带。就算是自己耐不住寂寞,她也可以去找别人,而不会和前夫,做这种苟且之事。
所以,不能把他们两个人,当成是飞禽走兽的行为。应该要理解成为,两个人心中,都是心照不宣,爱如潮水。尽管这种行为,的确有些不可取,但是站在爱的角度,也可以理解成为天经地义。
他们的做法,就是给自己抹黑
离婚,应该是夫妻感情,已经到了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时候,才不得不做出的抉择。可是现实生活之中,并非如此,有些人,三句话不投机,就把离婚证给办了,可是办了以后,却离婚不离家。
如果说,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情有可原。可是很多人,并非如此,就是性格好强,才会把婚姻,不当一回事。正如柏杨所说:一个人的悲剧,往往是个性造成的;一个家庭的悲剧,更往往是个性的产物。
明明两个人之间,完全可以好商好量,可是却要用离婚这种行为,来抹黑自己人生。很显然,离婚虽说合情合理也合法,可是并非什么光彩的事情。离婚以后,不应该做这种摆不到桌面的事。
也许有些人,可能觉得无所谓。但是假如你的爱人,他离婚以后,成了自由之躯,和其他的异性,发生了关系,最后又回到你身边,这不就是真正的抹黑吗?还有一些人,再婚以后,又离婚回来,这更是自己侮辱自己。
男人很显然,就是一个喜欢自取其辱的人。他给了前妻这一种犯错的机会,那么将来有一天,他还有可能和前妻在一起。这样的做法,怎么对得起自己的祖宗,父母,还有强裸体中的孩子。
遇到这种男人,一定不要跳进火坑
女人选择人生对象,一定要擦亮双眼。特别是选择二婚男人,不能草草了事。有些人,表面上看,人模人样,衣冠楚楚。可是实际上,不干好事,专干坏事。在社会之中,胡作非为。
男人离婚,并不要紧,可是离婚以后,还和前妻纠缠在一起,就是大错特错。先不说,他的行为,会不会触犯法律。但是可以肯定一点,这样的男人,不值得托付终身。
假如说,你命运多舛,刚好遇到这种男人,那么希望你退而求其次。如果你和他在一起,他一定会和前妻之间,做一些让你心如刀绞的事情。因为他和前妻一样,都是同类型的人。说得直接一点,就是不自爱,不检点的人。
你一定要相信,他们在一起,今天能做初一,明天就一定会做十五。你如果义无反顾,跟他在一起,最后的结果,一定会声泪俱下,肝胆俱裂,痛不欲生。他和前妻,绝不会让你失望。
不管他有多大的本事,有什么样的能力,你也一定不要往火坑里跳。不然最后的结果,就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这样的人生,惨不忍睹,没必要去品尝。女人的青春有限,要在有限的青春里,找到最好的归宿。
莎士比亚说:“无瑕的名誉是世间最纯粹的珍珠”。一个不在乎名誉的男人,绝对不是人生对象,最好的选择。这可以说,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放之四海而皆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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