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各奔前程,就代表着两个人之间,再也没有任何瓜葛。从此以后,男人的事情和女人无关,女人的事情,也和男人八竿子打不着。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应该按规矩办事,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夫妻离婚,伤害最深的人,并不是夫妻二人,而是孩子。可以说,孩子是真正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他心中的苦水,不知道向谁倾诉,只能自己咽在肚子里。所以离婚以后,父母都应该要对孩子拾遗补阙。
男女分崩离析,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所以离婚以后,都要勇挑重担,扛起自己的责任。不能在社会之中,做一个尸餐的人。把自己的孩子,置之不理,束之高阁。
那么你前妻来看望孩子,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本质上来说,她带孩子出去玩,并不是伤害孩子。所以不应该,对她的行为,加以桎梏。尽管抚养权在你身上,可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更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没必要搞得那么见外和陌生。
可如果说,你对前妻并不信任,害怕她带着孩子,逃之夭夭。那么你当然可以依照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利。孩子可以给你前妻探望,但是可以拒绝她,把孩子带离你的视线。尽管这种行为,有些冷心冷面,但合情合理也合法。
抚养权是交给你,当然可以拒绝
夫妻分道扬镳的时候,都会挖空心思,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个行为,可能有些人毫不在意,其实这等于就是拥有了孩子的所有权利。因为人一旦无情的时候,抚养权在自己手中,对方真拿自己没办法。
你和前妻之间,就是这样,不管她在离婚的时候,有没有和你争抚养权,很显然,孩子抚养权交给你,对于孩子的一切,你就拥有了主宰权。也可以说,你想怎么样,你前妻只能眼巴巴干瞪眼。拿你没辙。
所以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孩子的安全,人身,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你不想让孩子去做的事情,天王老子也管不了你。因为你所做的事情,就是行使法律赋予你的权利,从而对孩子进行负责。
换一句最不讲道理的话说,如果你就是想为难你前妻,你不让她看孩子,她也只能是泪流满面,向隅而泣。尽管从法律上来说,你的行为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可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只需要找一个借口,说你前妻会抢孩子,她是真正的欲哭无泪,无理可辩。
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让你做一个如此冷若冰霜的人。而是告诉你,你想拒绝前妻带孩子出去玩,那就是你自己的权利。你想要如何行使你的权利,你可以凭心情办事。当然人还是要有一点良心,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普京说:“人首先要遵从的不是别人的意见,而是自己的良心。”凭良心说,你孩子也是前妻的骨肉,如果做得太过分,的确有些不近人情。男人做事情,不要像曹操一样,应该是宁可别人负自己,也不要负了别人。
你对她不信任,就可以监视着她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在乎自己的孩子,爱自己的骨肉。所以都希望把自己的孩子,带在身边,享受最美的天伦之乐。有些人,尽管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抚养权,但是心并没有因此死掉,对孩子的抚养权一直窥视和觊觎。
而如果你的前妻,她就有这样的心理,找着机会,找着借口,就想把你的孩子,偷偷地带走。那么你完全可以限制她探望孩子的时间,地点。这一种行为,好像有一点,监视小偷的做法。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的确应该要掌控于手心之中。
你明明知道,她来看孩子的目标不单纯,你还不留一手,吃亏的人,最终也只能是自己。所以说,你完全可以拒绝,她想带孩子出去玩的请求。这种做法,虽说有些冷酷,可是也并不为过。
常言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如果你知道你前妻,她居心叵测,还要让她如愿以偿,那么最后你一定会捡到麻烦。从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且看护孩子,本就是你的职责,把孩子弄丢,就等于是你的责任。你不好对前妻拒绝的时候,你完全可以告诉她,法律赋予你看守孩子的职责,你就应该要不负众望。用法律来搪塞你前妻,她只能是哑口无言。
从相爱一场来说,的确是有些冷酷
夫妻相爱一场,最后各奔前程,不是男人的错,也不是女人的过。可以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所以谁都有错,谁都有过,那么分开以后,就没有必要,以仇人相待,以陌生人相见。
如果说,你前妻一直就没有想过,要和你争夺孩子。她想带孩子出去玩,是为了让孩子开心,释放她的母爱。那么把她拒之于千里之外,确实有些刻薄寡思。不管如何,两个人曾经,也有一些甜蜜,幸福的片段。
所以当你不好拒绝她的时候,完全可以和她一起,带着孩子出去玩。孩子只要在你的视线之中,就不会存在什么问题。满足她的愿望,有时候,就是满足孩子的愿望。一定要记住,在你眼里,对她有看法,可是在孩子眼中,她就是最亲的人。
龚自珍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你前妻来看望孩子,就是在做一件伟大的事,守护着孩子健康成长。就好像花开,有绿叶扶持;月缺,有群星做伴;日出,有湖水梳妆。你不必阻碍她的好心,也不必阻碍孩子享受母爱。
如果一棍子,就和前妻之间划清界限,的确有些冷酷无情。人生在世,其实有时候,要想开一些。就算是你前妻想带走孩子,也是关心孩子,而不可能害孩子。所以应该要有“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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