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可以看孩子却不能带走

文章 发布时间:2024-06-26 10:56
[摘要]离婚后前妻可以看孩子却不能带走,前夫的做法,并不违法,你想要带走孩子,应该要和前夫好好商量,这更说明离婚不是儿戏,应该要慎重而为。
        夫妻分道扬镳,就是熟悉的陌生人,两个人从此以后,就再无瓜葛。男人走男人的路,女人过女人的桥,不管两个人之间,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的事,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不该互相打扰,纠缠不清,给彼此增添麻烦。
 
        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离婚以后,无论男女,都应该要勇挑重担,承担起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把孩子抚养成人,培养成国之栋梁。
 
        不管是什么样的夫妻,离婚以后,都只有一个抚养权。所以夫妻之间,在离婚之时,抚养权交给谁,将来孩子的一切,就由谁来做主。没有拥有抚养权的人,承担了抚养责任,可以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前妻来看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是法定的权利。前夫没有任何理由,不给你探望孩子。可是你想要把孩子带走,就需要和前夫进行协商。决定权在前夫手上,他要不要让你带走,这是他的权利。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能不能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上,就需要好好沟通和交流。如果前夫就是不给机会,也只能把遗憾,藏在心间。所以法律生效的文件,不是一纸空文,并不是你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
 
        抚养权在前夫手中,他不让带走并不违法
 
        夫妻分崩离析以后,两个人之间,也只能是因为孩子的事情,互相之间,可以有一些纠葛。可是孩子最初抚养权交给谁,就等于将来的人生路上,孩子的一切决定权,就由谁来负责。
 
        既然你和前夫之间,离婚的时候,已经把责权利,说得很清楚。那么你来看望孩子,你前夫遵守约定,让你和孩子进行短暂接触,说明你前夫,他的确是一个懂道理的人。他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连前妻来看孩子,都拒之门外。
 
        而你来看孩子,就应该要明白,你只能看。可是你胃口有点大,却想着要把孩子接走。不管你心中有什么样的想法,你觉得是你无理取闹,还是你前夫无事生非。做事情,应该是将心比心,推己及人。
 
        你和前夫各奔前程的时候,就已经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了法律上的约定。在此情况下,你想要改变现状,有点找麻烦的感觉。当然爱孩子心切,都可以理解。但是做出的抉择,是没有后悔药可吃。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你前夫他不让你带走孩子,这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而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你不要认为,他的行为,有什么不妥。相反你应该反求诸己,你的要求,的确是有一些过分。
 
        一个人活着,要有一点良心。普京说:“人首先要遵从的不是别人的意见,而是自己的良心。”你问问自己,当初你没有争取孩子抚养权,现在又来抢孩子,这对得起你自己的良心吗?既然那么爱孩子,最初干什么去了!人生在世,赢得起也要输得起。
 
        你想要带走孩子,只能通过好好沟通交流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两种处理方案。一个是站在法律的角度,一个是站在人情世故的角度。有些东西,并不代表着就是死的,完全可以根据现实的情况,做出更改和变动。
 
        从法律上来讲,你孩子的抚养权,已经交给了前夫,这是铁铮铮的事实。站在法律的角度,这是永远也无法改变的事。但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与人之间,完全可以以感情为中心,做任何一件事情。
 
        本质上来说,你真没理由把孩子带走,这是法律明文的规定。可是只要你前夫,他心甘情愿,舍得让你把孩子带走,并不存在什么问题。所以“心病还须心药医,解铃还须系铃人”,想要梦想成真,就要从你前夫入手。
 
        你应该要懂得,以情感人,而不是想着,用法律武器,来解决发生的问题。也就是说,你只需要和你前夫,好好沟通,说明情况,表达想带走孩子的目的。如果你是好意,能为孩子锦上添花,相信你前夫,绝对不会不为孩子考虑。
 
        比如说,你带走孩子,就是为了让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让孩子能穿金,能戴银,能高一条起跑线。那么相信你前夫,不管他有多冷若冰霜,为了让孩子,“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必然会忍痛割爱。所以沟通和交流,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法律不是小孩过家家,离婚时就要想清楚
 
        离婚兹事体大,不能在离婚的时候,心血来潮。做什么事情,都应该是这样,随着自己的心走。就如乔布斯所说一样:“不要被教条所限,要听从自己内心的声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从你的思维当中,离婚的时候,你应该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带走孩子。可是为了离婚,你把孩子的抚养权,拱手相让。这就决定了你的未来,想要和孩子天天生活在一起,就是痴人说梦。
 
        法律是无情的东西,只要你最初的时候,做出了让步,这个代价,你就一定能承担。这是很多女人离婚的时候,并没有考虑的问题。好像只要人能离开,什么条件,都可以同意。当你后悔的时候,就是真正的噬脐莫及。
 
        你这一种秋后算账的做法,没有一个人会理解你,只会认为,你是闲得没事干,来到你前夫的面前,兴风作浪。你扪心自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你怎么能随意改变,你以为法律是你制定的吗?
 
        现在你能做的,就是和你前夫,好好谈谈。他让你带走孩子,你就可以带走。他不让你带走孩子,你就死了这条心。没必要在这个时候,回来和你前夫,闹得鸡犬升天。你的做法,只会让他反感,从而有可能下次你来看孩子,都会成为黄粱美梦。尽管不让你看孩子,是不合法行为,可是他就是要为难你,你还真没办法。所以见好就收,不要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ct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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