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所以离婚以后,两个人都应该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应该要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你前妻来看孩子,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事情;请问你,你有什么样的理由,不让他看孩子;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力,你不能违背法律,把她拒之于门外。
从人情世故上来讲,前妻是孩子的母亲;你前妻关爱孩子,这是母爱;而且他看孩子,并不是害孩子;孩子需要母爱,让孩子满足母爱需求,体会母爱的温馨,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是话说回来,每一个人的家庭情况不同;每一个人在离婚以后,有没有担负起责任,自然彼此之间,行为态度不一样;可以说,一个好母亲,你不该阻拦,可是一个坏母亲,你可以拒她于千里之外。
一、从法律和人情世故上,应该让她看
任何一件事情,其实都应该要从两个方面去看待;一个是法律上的规定,一个是人情世故上的往来;因为这两个东西,有时候,他并不是一回事;法律规定的东西,可以从人情世故上去更改。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签一个离婚协议,约定了两个人的责、权、利;一般来说,离婚后的夫妻,都应该要按照这个约定办事;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承担自己应该要承担的责任。
所以法律上明确规定,你前妻有探望权,这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力;她来看孩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她并没有违背法律,并没有做和法律相抗衡的事情;在此情形下,你不让她看孩子,不是她不对,是你无理取闹。
站在人情世故的角度,不管你前妻和你之间,发生多大矛盾;她和孩子永远是母子,她来看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合情合理;不管说到什么地方去,她的行为,都能得到别人理解。
再加上,孩子健康成长,也渴望得到母爱滋养;作为父亲,你替代不了母爱;一个没有母亲陪伴着成长的孩子,身心健康,并不健全;所以不仅不应该,阻止她来看孩子,还应该要让她和孩子,多亲情多接触;如果离得很近的情况下,还可以让她带孩子去玩一段时间;这只会对孩子有利,而不会有一害。
更何况,“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不管如何,你还和她相爱过,走过一段旅程;就算是她有多大的过,看在过去相爱的份上,你也应该要让她见孩子。
二、如果她有支付抚养费,你没理由不让她看
夫妻离婚的时候,要分配财产,可是同样要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可以说,大部分离婚的女人,都勇敢担负起这个责任;在她们心中,离婚并不影响自己抚养孩子;每一个月,都兑现了承诺。
只要你前妻,她每一个月或者三个月,五个月有给你孩子抚养费;那么就意味着,她是一个好女人,好母亲,她履行了法律的责任;那么她是不是就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力。
也就是说,她来看孩子,本来就是她的权力;你怎么能不让她看,不让她见;你担心什么?是怕她带走孩子吗?这个时候,你在什么人面前,你也说不通,只会让人觉得,你小肚鸡肠。
更何况,在此情形下,你不让她见孩子,她可以上法院告你;最终的结果,你吃不了兜着走;她还可以以此为由,重新争取孩子抚养权;到最后,反过来她不让你看孩子,你怎么办?
所以一个好女人,应该要真诚相待;一个有担当的女人,你已经辜负了她,更不能因为孩子,再让她伤心难过;离婚这一件事情,并不是她一个人的错;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 。
三、如果她没支付一分抚养费,你可以拒绝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虽说大部分女人,都是有担当的人;离婚以后,都会勇敢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可是少部分女人,的确很自私,只在乎自己活得痛快,根本就不在乎孩子死活。
如果你前妻,她刚好就是这种自私自利的女人;她从离婚以后,一直就没有来看过孩子,也没有给孩子支付过一分抚养费;那么她不仅违反法律,也违背了道德。
这一种情况,如果你对她特别不爽,见到她的时候,就如同见到仇人,分外眼红,那么你可以不让她看孩子;因为这个时候,不仁不义的人是她,而不是你;说到什么地方,也是她理亏。
就算是她把你告上法庭,你也有理有据,和她理论;因为她的确是做下了最不该犯的错,她应该为她的行为买单;你就算是一辈子,不让她见一面孩子,你也没有错,更没有过。
当然离婚以后,不局限于只有这几种情况,还有一些复杂的情况;但是要不要让她来看,只需要以法律为根本就行;法律约定的东西,她履行了,就给她看,她没有履行,就可以不给她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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