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就等于是路人,是陌生人;两个人从此以后,再无瓜果;可是只要两个人之间,有爱情结晶,那么就无法真正做到,彻底断掉关系;很多时候,都会因为一些原因,藕断丝连。
两个人离婚之时,需要签订一个离婚协议,上面约定,两个人的责、权、利;所以夫妻离婚以后,发生什么矛盾之时,都应以离婚协议为根本;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都属于和法律抗衡,藐视法律。
既然孩子抚养权是交给你,那么你前妻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只要走上法庭,她必付出代价;她的做法,属于一种暴力倾向,这是不正确的行为;这只会拉开,你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当然,任何一件事情发生,都尽量往好处想,找一个正确的处理方法;当然如果你前妻,就是不知悔改,那么你也没有必要,对他客气;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她如果不要脸面的时候,你就完全可以给她把脸撕破。
一、她的行为做法,不够厚道
夫妻离婚以后,原则上来说,两个人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尽管说,离婚的时候,协议上约定,抚养权,只能给其中一个人;可是现实生活之中,完全可以商量着处理,什么情况对孩子有利,就可以按什么方式进行。
其实只要你前妻,她好好和你商量,一个养孩子一段时间,你应该同意她;毕竟孩子,的确也不能缺少母爱;而且很多时候,女人照顾孩子,的确会比男人,更加细心。
也就是说,你已经算是做到了仁至义尽,因为你前妻来看孩子,你还让她带孩子去回去;可是她却带走以后,就再也不还回来;这一种做法,的确很不厚道,你是给她脸,她却不要脸。
一个聪明的女人,不应该做这一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因为很明显,这已经和离婚协议相违背,是一种违法行为;她把法律文件不当一回事,抛诸脑后,这是一种不明智的选择。
当然不排除,她的确爱孩子,在乎孩子;可是她太自私,只想着自己一个人痛快,却没有站在你的角度;这是很多女人,都会犯的一个错误;可是这一种行为,是自己断自己后面。
二、可以法院告她,让她接受惩罚
尽管说,夫妻一场,不能相伴一生,已经是一种遗憾,不能在离婚以后,还要对簿公堂;可是当一个人,被逼上绝路的时候,也应该要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只要孩子抚养权在你手上,那么不管她到什么地方,也不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从人情世故上来讲,她的行为做法,大错特错;从法律上来说,她这是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完全可以直接把她,告上法庭,她吃不了兜着走;最终的结果,她不仅得乖乖把孩子给你送回来,而且你还要让她付出,相应的损失赔偿,最后的结果,她只能是哭着求你放过她。
很明显,你前妻就是一个法律意识,比较薄弱的人;她总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她不清楚,她已经走到了违法的道路上;出来混,是需要还的,胡作非为,都要付出代价。
当然夫妻有缘相伴一段路,也应该感恩,对簿公堂,的确有些冷酷;所以你在告她之前,要把利害关系,和她说清楚,让她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对她没什么好处;好聚好散,好商好量,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三、她给你玩阴的,你可以玩硬的
在这个世界上活着,人不能惹事,但是绝不要怕事;当一个人,已经骑在你头上,拉屎拉尿,让你无路可退的时候,那么还有什么不敢干;说白了,贱命一条而也,又何须太在意。
对待流氓的手段,就是流氓手段;如果当你遇到一个人,不跟你讲道理,而是跟你玩硬的时候,不要被别人踩在脚下;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要把事情,想得太过复杂。
既然你前妻,她跟你玩阴的,你也没有必要,对她太过客气;说白了一点,走法律之路,时间太长,你就把时间给缩短,用同样的方法,来面对你前妻。
找上几个人,就埋伏在前妻家附近,相信你前妻,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守着孩子;只要有足够机会,你就可以把孩子给抢回来或者偷回来,当然可以理解成为带回来;你要知道,你的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而且从此以后,不要再让你前妻,她接触到孩子;因为她的不幸,是她自己造成的,并不是你给她造成的;明明可以好好和孩子相处,可是她自己断送了这一次机会,就应该为她的行为,付出一辈子无缘和孩子相见的代价。
在现实生活之中,大部分带着孩子不还的女人,男人都是用这一种方式来处理;没什么大不了,和平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都可以用武力解决;国家与国家之间,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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