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父母离婚的时候,伤害最深的人,并不是夫妻二人,而是孩子。可以说孩子是真正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无论是谁离婚以后,都应该要对孩子拾遗补阙。
男人这辈子,一定要有担当。永远要记住,你就是孩子的身后,那一座最大的山。不管你的生命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要你还有一口气喘动。就一定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守护着孩子,健康成长。
很显然,你前妻她是一个表面上很负责,实际上表里不一的人。再婚没有错,可是把孩子丢给她的父母,就是最大的错误。这是自私的行为,是会遭天打雷劈的事情。她每走一步,都是在摧毁孩子。
离婚这件事情,不是谁的错,也不是谁的过。她既然不想把孩子带在身边,最初的时候,就不应该要和你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争取到抚养权,却要让孩子失去父母,这就是罪孽深重的行为。
男人活着,就一定要活得有价值,有意义!在你孩子的心中,最亲的人,是你和你的前妻。可是把孩子扔给她的父母,就等于让孩子,失去了父爱和母爱,你需要拯救孩子。这已经不是好不好的问题,而是遗弃孩子的行为。
说明你前妻,她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人
夫妻离婚的时候,女人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自己的骨肉,都想捧于手心之中。所以争取孩子抚养权,都值得点赞,值得送上一朵大红花。
而你前妻,她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的确让人觉得,她是一个好妈妈,好女人。可是没有想到,她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可以说,她是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人。
她选择再婚,没有要怪她。相信任何一个离婚的人,都会走这样的路。可是她千不该,万不该,就是丢掉孩子。表面上看,是丢给了父母,可是实际上,和丢给一个外人,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她为了自己的幸福,踩在了孩子的头上,这一种行为,罪不可恕。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找一个能接受孩子的男人,然后带着孩子嫁给别人。而且要守护着孩子健康成长。龚自珍不是说了吗?“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再婚了也不能弃孩子而顾。
当然她也可以选择把孩子送到你的身边,毕竟你是孩子爸爸,孩子在你的身边,总比让别人来抚养,要好很多。可是你前妻,她却选择了最错误的方式。从她的行为之中,确实是把她的自私自利,演绎得淋漓尽致。
在孩子心中,最亲的人是爸爸妈妈
夫妻动如参商,可以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所以离婚以后,应该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无论做什么抉择之前,一定是以孩子为中心,而不是以自己为前提。
在孩子的心里,世界上最亲的人,只有两个人,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对于孩子来说,已经是一次最大的伤害。不应该在余生之中,再摧残孩子。可是你的前妻,她是真正的狠心毒辣,把孩子变成一无所有的人。
本来离婚的时候,孩子还有一个妈妈,失去了你这个爸爸。这对于孩子来说,已经是非常的不公平。可是她却为了嫁人,让孩子再失去妈妈。她的做法,真的是一次又一次,用刀子在捅孩子的心窝。
尽管外公外婆,也是亲人,可是又如何能替代,孩子心中的父母。当孩子在伤心难过的时候,就有可能独自一个人,向隅而泣。而且生活之中,将会越来越自卑。未来的人生之路,也会惨不忍睹。
这个时候,你应该要懂得推己及人,将心比心。孩子的爸爸妈妈,都不在自己的身边,被人欺负的时候,谁为他撑腰,痛苦的时候,谁为他抹去眼角的泪水。他需要父爱的时候,谁给予他,他渴望母爱的时候,谁又给他滋养。
你应该去拯救孩子,把孩子带回你的港湾
男人这辈子,不管日子过得好,过得不好,一定要记住,自己的孩子,就得放在自己的身边。你自己的孩子,你都不疼,相信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会替你疼。你自己的孩子,你都不爱,谁来替你爱。
在这里,对你当头棒喝,你一定要记在心间。你离婚的时候,已经犯下一次大错,就是让你的前妻带走孩子。这一种行为,就代表着你没有担当。你看看那个男人离婚的时候,会舍得让自己的孩子,给妻子带走。就算是你有两个三个孩子,也应该一肩扛起来。
不管你有多难,现在你的孩子,已经身陷囹圄,该是你出手拯救的时候。既然你前妻,她是如此的不负责,你再也不能看着孩子,过无父无母的生活。把他带回你的身边,至少还可以享受到父爱。
不能再让你前妻,如此为所欲为,把孩子视如草芥。你的孩子,已经伤得体无完肤,他需要在你的港湾之中,茁壮成长。你不能再让他,再去过那一种寄人篱下的生活。他的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
周国平的话,言犹在耳,他说“不曾用自己的脚在路上踩下脚印的人,不会找到那条真正属于自己的路。”你经历了那么多的事,难道说,还不明白,自己应该走什么路吗?难道你就忍心,看着你的孩子,过绝望的生活吗?
说句大实话,你孩子陪在你身边长大,将来就可能是将相之器,国之栋梁。可是活在无父无母的环境之中,将来的人生,就可能是阶下囚。你一定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更不要到处在问,好还是不好,把你扔给别人养,你认为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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