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就等于是熟悉的陌生人,两个人之间,从此以后,就再无瓜果。男人走男人的阳关道,女人过女人的独木桥。互相之间,有什么事情,都是自己的事,和彼此之间再无关系。不应该,也不能藕断丝连。
众所周知,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无论男人女人,离婚以后,都应该要做一个有担当的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也享受同等的权利。
只要两个人之间,有了爱情结晶,可以肯定地说,一刀两断,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两者之间,都应该要划清界限。有些事可以做,有些行为却不可以跨越。不然最终的结果,都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这种定律之下,如果离婚以后的夫妻,就再也不联系,反而是不正常行为。这意味着有一个人,是一个不负责任,没有承担起养孩子的重担。只生不养,罪大恶极,最终都会自食其果。
可是话又说回来,你和前夫联系,到底是调风弄月,还是为了孩子的问题,这是正常不正常,最本质的因素。相信话不必多说,你对号入座,就一定心如明镜,孰是孰非,孰对孰错,一目了然。
如果离婚后一点不联系,就真的不正常
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的牺牲品,他是婚姻破裂,最大的一个买单者。可以伤感地说,孩子是真正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他心中的痛,心里的苦,只能自己独自饮恨一生。
所以父母离婚,绝对不能做一个尸位素餐的人。既然生下孩子,却无法给他一个完整的家庭,那么挖空心思,想方设法,也要对孩子进行拾遗补阙。让孩子在未来的人生路上,过得无忧无虑,再无忧伤。
女人离婚以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交给前夫,那么不仅仅应该要支付抚养费,而且还要经常去探望孩子。这是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女人,应该要做的事情。也只有做到这样,才算是无可挑剔,对得起天地良心。
如果离婚以后,把自己的孩子,扔在一边不管不顾,束之高阁。这样的行为做法,就是罪孽深重,罄竹难书。虎毒不食子,抛弃孩子的行为,比一只老虎,还要更加可怕至极。
回过头来说,夫妻离婚以后,如果你不联系前夫,就意味着你该干的事情,你没有干,该承担的责任,你扔在了一边。这一种行为做法,才叫做不正常,而且会遭到世人的口诛笔伐。
因为孩子联系前夫,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夫妻分崩离析,的确再也没有关系,可这并不是说,两个人之间,就真的要形同陌路。可以说,站在孩子的角度,夫妻永远就是夫妻。在孩子的心中,爸爸就只有一个,妈妈也只有一人,无人能替代,也没有人能相提并论。
不管你离婚以后,是茕茕孑立,踽踽独行,还是已经再婚,有了自己的家庭。为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为了来探望孩子,你联系前夫,都是正常行为。这是你逃不掉的责任,也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事情。
比如说:你好久没有来看望孩子,你特别想他,那么你联系前夫,你需要去他家看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也不是你的过,这是一个有担当的人,必然应该做的事情,也是有一个有良知的人,无法避免的事情。
而且在孩子心中,并不是有了爸爸,就可以不要妈妈。妈妈在孩子心中的位置,无人能望其项背。爸爸永远不可能替代妈妈,孩子需要妈妈的爱,如果你不联系前夫,你如何满足孩子对于母爱的渴求。
所以夫妻离婚以后,因为孩子的事情,不是联系一阵子,有可能需要联系一辈子。小时候,考虑的是孩子健康成长的问题,长大了以后,还得要操心孩子的人生大事。每走一步,都是你和前夫共同的责任。
再加上,一个人的一生,明天和意外,谁先到来,没有人清楚。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山高水低,磕磕碰碰。你不联系前夫,就是你前夫联系你,两个人要商量,如何来处理,如何来解决。并不是离婚以后,就可以置身事外。
可以说,站在孩子的角度,你和前夫依然像夫妻一样,有什么风风雨雨,都要风雨同舟,休戚与共,唇亡齿寒。任何一个人,离婚后对孩子不理不睬,都是罪不容诛的事情,不应该,也不能干这种事。
因为感情联系前夫,当然是不正常行为
两个人各奔前程,就代表着两个人之间,情已断,爱已绝。从此以后,再无关系。不应该,也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找着借口,找着理由,去联系对方,谈情说爱,搞一些不清不白的关系。
如果你是因为感情,联系你的前夫,向他诉说你的心声,表达你的爱意。那么这样的行为,就真的大错特错。每个人离婚以后,都有自己的家庭,应该要为自己的家庭负责,不能背着自己的爱人,在外做一些龌龊,肮脏的事情。
人要脸,树要皮,一个人活着,放下了脸面,那是最卑贱的事情。三国演义中有句话:“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女人这一生,要留得清白在人间,做一个金光闪闪,玲珑剔透,有气节的人。
你扪心自问,你前夫已经有了家庭,你联系他说爱不爱的事情,觉得合适吗?你如果已经再婚,背着你的爱人,和前夫眉来眼去,你觉得正常吗?所以正不正常,关键就在于,你联系前夫,到底干了什么事。
换句话说,你和前夫联系,只能是关于孩子的事情,其他的事情,都是禁区。你不为自己着想,你要替你前夫着想,替前夫的家人着想,替你自己的爱人着想。只有做到,问心无愧,才算是正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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