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后女方要赔偿合理吗

短文 发布时间:2022-12-20 15:06
[摘要]同居分手了以后,女方要赔偿,这是很可笑的行为,也是不合理的行为,同居是她自愿的,而并非是男人强迫的。
        两个人有缘相爱在一起,应该要好好地珍惜;两个人在一起,并非一种利用关系;爱情,是两个人心甘情愿的事情,而并非谁吃亏,谁占了便宜;所以爱情之中,没有谁欠谁的,也没有谁应该要补偿谁。
 
        男人和女人同居,最后因为一些原因分手,只要没有做伤害女人的行为,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女人要男人赔偿,是非常可笑,也是非常无知的行为;这只能说明了这个女人,从一开始和男人在一起,就想算计男人;在得不到的时候,才会无理取闹。
 
        一、同居是没有法律保护的
 
        在这个开放的社会,大部分的男女,只要相爱在一起,就会过上同居的生活;两个人没有结婚,就享受到了结婚的待遇;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就如同一对真正的夫妻。
 
        可是不管两个人在一起,同居了多久,生活了多久;两个人是不是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爱人,都可以肯定地说,两个人的这一种关系,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
 
        也就是说,两个人在一起,或者不在一起,法律不会加以干涉;所以两个人的任何行为,法律自然也就不会保护;两个人在一起,是两个人的事情;两个人分开,也是两个人的事情,跟法律无关。
 
        只要和法律没有关系的事情,不管是谁,要求用法律的途径,来处理两个人之间的矛盾,都是没有用的;法律不会管,也不会当一回事;所以同居之间,所发生的一切,只能两个人自己商量解决。
 
        女人爱得起,就一定要输得起;不要认为自己吃了亏,去要求男人赔偿,这样的行为表现,是相当可笑的;你要吗不要去爱,要吗爱了就要承担得起,最终的后果。
 
        二、同居是两个人心甘情愿做的事
 
        两个人会成为爱人,一定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不管两个人之间,爱得深,爱得浅;既然两个人决定,要同居在一起;那么这样的行为,都是两个人自愿的行为。
 
        同居,是男人和女人在相爱的过程之中,两个人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这一种方式,法律不会去干涉;只要男人不强迫女人,不威胁女人,那么两个人的事情,就得两个人自己解决。
 
        女人一定要明白,同居不等于结婚;只要没有领结婚证,那么两个人之间,就不是夫妻关系;在这一个过程之中,一定不要用夫妻关系来解决两个人之间的问题。
 
        在这个世界上,你心甘情愿交出自己,你最后又认为,你吃了亏;说白了一点,男女同居在一起,到底谁吃亏,都说不准;所以自己心甘情愿做的事,最后自己被抛弃了,想找对方赔偿,只能说明了女人,从一开始,就心怀不轨。
 
        女人在感情路上,要吗你自爱一点,如果没有结婚,你就不要和男人同居;而如果你既要想着,享受男女的甜蜜,最后还要想着要有回报;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好的事。
 
        三、除非男人伤害女人,不然要求赔偿不合理
 
        两个人相爱在一起,不管是不是能得到法律保护,一般来说,两个人之间,不能做一些伤害对方的行为;因为有一些行为,一旦做了,就触及到法律的相关规定了。
 
        比如说:男人和女人同居在一起,对女人采用暴力行为,造成了女人,身心健康,受到了极大的影响;那么当男人和女人分手的时候,女人就有权力,要求男人,进行赔偿。
 
        又比如说;男人和女人在相爱的过程之中,刻意拍下了女人的私照,而且曝光于天下;给女人的名誉,身心,意识,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样的做法,女人就有权,要求男人赔偿。
 
        除了女人被男人伤害之外,其他的一切,女人对男人有任何赔偿要求,都是不合理的;特别是以男人玩弄了自己的身体为由,让男人赔偿,这可以说,就是一个大笑话。
 
        所以能爱就爱,不能爱就分开;男人不必担心,女人要求你赔偿的事情;只要你做到了问心无愧,她想怎么样,你都不必放在心上;其实这样的女人,她从一开始,就没有安好心;一个真正在乎你的人,绝对不会这样干。 
 
        爱情是无私的奉献,是无怨无悔的付出;在相爱的路上,不要想着要得到任何好处;这样的行为,只会让爱你的人,看扁了你,从而觉得,和你在一起,非常地不值得,非常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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