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道扬镳,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关系。无论男女,离婚以后,都应该勇于担当,扛起肩上的重担。不要做一个尸位素餐的人,做一个被人口诛笔伐的对象。
孩子,是一段破碎婚姻牺牲品,是一个真正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所以夫妻离婚以后,更应该对孩子进行拾遗补阙。弥补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夫妻之间,无缘做爱人,这不是一个人的错,也不是一个人过。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所以离婚以后,做不成爱人,完全可以做朋友。
女方想看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对你孩子,也并不存在任何影响。可以说,对你的孩子有百利而无一害,你不需要缠绵悱恻。更没有必要把她视如草芥,拒之于千里之外。
男人这一生,宁可女人负自己,也不要负了女人。做一个心胸宽广,海纳百川的人,你的人生,更加精彩纷呈。小肚鸡肠,自己活得累,也让人看到你的卑微。
一、开开心心,把她请进家门
夫妻能在一起,这是因为爱。夫妻不能在一起,这是为了少一点伤害。所以不要离婚以后,就形同陌路,如仇人一般。站在孩子的角度,爸爸依然是爸爸,妈妈依然是妈妈。
尽管你的女人,她和你已经毫无瓜葛。但是她和孩子,依然是血脉相连的人。孩子需要妈妈,她也需要为孩子给予。对于孩子的爱,她应该要付出一辈子。正如李商隐所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既然她想看孩子,这无论是从人情世故,还是从法律上来说,都是入情入理的事情。好像你不让她见孩子,变成了你蛮不讲理,无事生非,不近人情。也显得你心胸狭隘,不够大气。
你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开开心心,喜上眉梢,把她请进家门。而且还要坦坦荡荡地告诉她,这是她的孩子,她什么时候想看,就可以什么时候来看。不需要客气,也不需要愁肠百结。
在这个时候,不要因为离婚已经没有关系,就对她嗤之以鼻。她把青春交给你,没能给她一生幸福,已经是一种亏欠。不能在孩子的事情上,再做让她心如刀绞的事情。
无论离婚的时候,她是对是错,已经成为过眼云烟。只要是对孩子有利的事情,你都不必放在心上。而且人要懂得感恩,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也应该满足她心愿,也是满足孩子的心愿。
二、杀猪宰羊,把她当成贵宾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一场,这是千年的缘分。亿万人群之中,你遇到那么多的人,又有谁,心甘情愿,与你牵手在一起。也只有你的爱人,才会为了掏心掏肺,吐肝露胆。
尽管两个人最终,因为一些事情,成为熟悉的陌生人,但是曾经相爱过,这绝对不是虚假的事情。所以不能在一起,更应该以礼相待,不应该视如仇敌。
既然她一片丹心,你也不必小心眼。她来到了家里,就把她当成贵宾,热情款待。有猪就杀猪,有羊就宰羊。让她体会到,你是如此的高大与伟岸,这对你没有任何坏处。
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样子,对待女人,就应该如古人所说:“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就算是她背叛你,给你浓墨重彩地抹黑。你也应该用“将军额上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的气魄面对她。
做到无可挑剔,完美无缺,她更加会觉得,心里五味杂陈。从而对离开你这件事情,产生是对是错的怀疑。反正做人,不能贻人口实,而应该要让别人,竖起大拇指。
三、她有条件,还可以带孩子回去生活
夫妻动如参商,尽管在法律上,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到底归于谁。但是不可否认,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上规律的事情,现实生活之中,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更改。
虽然抚养权在你的身上,可是这并不意味着,孩子就只能跟你在一起生活。夫妻之间,应该是谁的条件最好,对孩子最有利,孩子就应该和谁在一起。
假如说,她的条件,比你更优越。那么不要说,让她看孩子。如果她有时间,也想带孩子,你完全可以,让她把孩子带回去抚养。女人养孩子,一定比男人更加细心。
而你就是一个理念,做孩子永恒的后盾。他过得不幸福,遇到灾难的时候,你就要拼尽全力,以死相搏,救他脱离苦海。可是只要他过得幸福,你就可以远远眺望。
孩子并不是一定带在身边,才是对孩子的爱。只要孩子能幸福,就算是远隔重洋,也是天堂。男人就不应该为自己而过,而是要为别人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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