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这是父母手心里的肉;在谁的眼里,孩子都是一切;疼爱自己的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把孩子守护于生命之中,也是每个父母,最无价的一种存在感;所以没有谁舍得,与孩子天各一方。
夫妻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无论是谁,在离婚以后,都应该要勇于担当;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做法律赋予的职责。
在离婚的时候,有一个抚养权问题;只有一个孩子的情况下,每个人都会想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可是抚养权只有一个,所以总有一个人,无法拥有;但是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现实之中,可以根据情况而定,不可否认,互相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
对方带孩子回去过年,算是一种合情合理的行为,并不存在什么错;就算是对方想养孩子,你应该也要坦然接受;毕竟对方也是孩子的母亲,你不必太过在意;不管如何,“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
离婚结束的是夫妻关系,并非结束和孩子的关系
夫妻离婚,是一件特别遗憾的事情;毕竟两个人在一起,曾经走过了那么远的路,做过了那么多的事;可是走到分道扬镳的一步,也不是谁的错,也不是谁的过;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人难唱独板腔”。
不管在婚姻路上,发生了多大的矛盾,出现了多大的分歧,都应该要坦然接受,安之若素待之;做不成夫妻,完全可以成为朋友;对方有什么样的要求,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互相帮助。
从法律上来说,离婚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可是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所以不能因为两个人各奔东西,就互相之间以陌生人,以仇人相待;站在孩子的角度,父母永远是父母。
既然两个人离婚以后,对孩子都有责任,那么就应该要给彼此机会,去承担这个责任;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夫妻共同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更加有利。
所以说,不能因为孩子抚养权,交给其中一个人,就把另外一个人,拒之于门外;也许站在你自己的角度,可能认为合适,可是要多站在孩子的角度;离婚已经把孩子,伤得体无完肤,他有权力得到相应的弥补。
女方带走孩子回去过年,不要放在心上
很明显,你和女方离婚的时候,抚养权是判给了你;可是这并不是说,她就连带孩子回家的权利都没有;更何况是一个重要的佳节,她带孩子去过一个团圆年,这不是害孩子,而是锦上添花。
法律上规定的东西,他是一种机械的东西,是一种死的东西;可是在现实生活之中,要懂得把死的东西用活,不能墨守成规;法律的界定,它只是在发生矛盾,产生冲突的时候,对簿公堂时的一个依据。
只要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把法律的约定,忽略不计;所以说,你留孩子在家过年,或者她带孩子回去过年,都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行为;你不必放在心上,更不必存在心结。
她并不会害孩子,就是因为疼孩子,才会做这一种行为;她是孩子的母亲,孩子需要享受这种母爱;你可以不在乎你自己,但是你一定要为孩子着想;孩子和谁在一起快乐,就应当要满足孩子的愿望。
所以你应该要大大方方,让她把孩子带走;不要担心她一去永不回,只要她还在这个地球上,就插翅难飞;男人离婚以后,不要给别人小肚鸡肠的感觉,婚都离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用宽广的胸襟,豁达大度的灵魂来面对一切。
其实一个女人,还时时记挂着孩子,说明她是一个好女人,是一个有担当的女人;更说明了一点,她曾经在乎过你;换着一个不爱你的人,转过身她就如同泥牛入海,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算是女方想抚养孩子,你都可以跟她沟通商量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这并不是一个人的责任,是两个人的事情;从表面上看,好像谁拥有了抚养权,孩子就得由谁来抚养;当然这并没有错,而且现实生活之中,大部分家庭,也是这样执行;可是这并非一成不变,完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比如说:孩子已经懂事,在孩子心中,就是想和妈妈在一起生活,那么男人就一定要满足孩子的愿望;当然如果孩子不想和妈妈生活,或者和妈妈在一起生活,过得并不如意,男人就应该把孩子,接回到自己身边。
所以不要说女方带孩子回去过年,就算是她想要养孩子,你都应该要开开心心,和她沟通商量;你不舍得孩子,她同样是孩子的母亲,也一样不舍得;所以能做到雨露均沾,就是两全其美之事。
如果条件合适,由女方养一段时间,然后你再来养一段时间;这样的安排,其实最适合两个人的心理;但是对孩子好不好,另当别论;其实回过头来说,一切应该要以孩子为中心。
孩子在什么地方,过得更开心,就应该要让孩子和谁一起过;而作为男人,应该要做好一个角色,就是孩子的避风港;只要孩子过得不幸福,你就一定要去挽救他;只要孩子过得开心快乐,你就可以放飞他,由他去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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