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伤害最深的人,并不是夫妻二人,而是手无寸铁的孩子。可以不夸张地说,孩子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人。他心里的苦,心中的痛,也不知道该向谁倾诉,只能咽在肚子里,向隅而泣。
当然夫妻分道扬镳,结束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结束和孩子的关系。不管是谁,离婚以后,都应该扛起肩上的重担。在孩子的身上付出,要做到如龚自珍所说:“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可是从你的思维当中,好像你和前夫生的孩子,已经和你“八竿子打不着”一样。你一定要记住,你生下了你的孩子,你和他的关系就是一生一世。你不能因为再婚以后,就把他扔在人海之中,束之高阁。
自己的孩子,就得自己爱。天底之下,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和自己的孩子同台竞技。谁要是和自己的孩子起冲突的时候,宁可要孩子,也要放弃全世界。这就是一个好女人,应该有的担当。
你应该支付抚养费,并经常去看望孩子
婚姻就是责任,就是担子。结婚和离婚,都是这样的结局。夫妻走到离婚的一步,并不代表着在未来的日子里,就对自己的孩子,没有任何的关系。离婚同样肩负着一定的责任。
你永远不要认为,你再婚以后,就和孩子之间再也不能往来。普京说:“人首先要遵从的不是别人的意见,而是自己的良心。”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的良心喂了狗,你活着就已经毫无意义!
生了孩子,理当就要养孩子。虽说你和前夫的婚姻不幸,但是这并不影响你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尽管孩子的抚养权,交给了你前夫,但是你应该支付抚养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只要你承担了责任,当然你自然就享有着探望孩子的权利。你可以经常抽时间去看孩子,对孩子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让孩子享受到母爱的幸福,你自己也享受到有孩子的天伦之乐。
你越是想念孩子,放不下孩子,你就越要抽时间去看孩子。现实生活之中,有很多女人都是过着这样的生活。每个月都会在有空的时候,去见自己的孩子。给孩子买一些好吃的东西,好看的衣服。
你一定不要觉得,你再婚以后,就和孩子没有关系了,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孩子自从生下来以后,和你就脱不了关系。不管你人在何方,和谁在一起生活,你永远就是孩子的妈妈,天王老子也改变不了。
你现任丈夫,他娶了你为妻,理当就要和你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为了美好的明天,携手前行。不能当了继父,却做一个尸位素餐的人。你不必觉得,这不是他的孩子,他就可以置身事外,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和你前夫商量,让孩子自由自在地生活
孩子,在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是无价之宝。但凡任何一个有担当的人,都一定会想着,要把孩子捧在手心之中,护在生命里。所以孩子在生活之中,什么方式过得更幸福,理当就要用什么方式生活。
从本质上来说,你和前夫的孩子,抚养权是交给了你前夫。但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上规定的东西,完全可以结合现实生活,做出一定的调整。一切行为,都应该以孩子为中心。
妈妈在一个孩子的心中,地位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相提并论。有句歌词就唱出了孩子的心声:“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
既然孩子在你的心中,你确实放不下,你就一定要和你前夫好好商量,让孩子成为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他想和爸爸在一起的时候,就和爸爸在一起。他想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和妈妈一起生活。
也就是说,不要限制你孩子的自由,这样他就有机会,陪伴在你的身边。因为孩子和妈妈之间,真正是十月怀胎,母子连心。任何一个孩子,都想着和妈妈在一起。好像只有这样,才会觉得人生更幸福。
当然你现任丈夫,他也必然要接受这个事实。而且要和你一起,把你的孩子当成他的孩子,视如己出,推心置腹。如果他接受不了这个事实,那就等于你嫁错了人,交错了心。为了你的孩子,你不能卑躬屈膝地将就。
人生就是这样,有一得,必有一失,有一利,必有一弊,事事两难全。要懂得用刘伯温的话聊以自慰:“岂能尽如人意,但求无愧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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