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意味着两个人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以后,就是熟悉的陌生人。所以陌生人之间,应该要拉开一定的距离。不然两个人的所作所为,就是浓墨重彩,对自己的人生进行抹黑。
特别是女人,一定要洁身自爱。如果你和前男友,藕断丝连,做了超出陌生人的事情,那就是自甘堕落之事。两个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你为男人宽衣解带,那就是不自爱的行为。这对于你的人生,有百害而无一利。
当然一件事情,正常不正常,不能用一个人的观点,就去盖棺论定。应该是大部分人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要如何处理。相信少数服从多数的道理,不会有错。所以大部分人都不会干的事情,自然就是不正常。也就是说,下不为例。
分手就是陌生人,当然不正常
两个人从相爱,到各奔东西,就代表着两个人之间,已经形同陌路。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彼此之间,都不能互相有往来。见面的时候,可以打一声招呼。但是男欢女爱的事情,那就是禁区。
可是你和对方,却明目张胆,干下了为非作歹的事情。尽管说,你们是自愿行为,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做法,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对方的不负责。假如对方要害你,你是不是自毁前程。如果对方已经有对象,你不是侮辱别人的爱人吗?说你们为非作歹,不算冤枉吧!
既然两个人之间,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最正确的做法,就是互相尊重。你走你的路,他过他的桥。不能也不应该,再有任何瓜葛。回过头来讲,这样的做法,和你随便在街上,和一个陌生人发生关系,有什么区别。
陌生之间,绝对不能发生男女两性关系。如果心中有爱,就一定要复合以后,才能在一起,做这一种见不得人的勾当。只要两个人没有明确复合,那么干了这样的事,都属于不应该做的行为。
尽管说,干什么事情,只要是自己愿意,也不关别人什么事。可是你这样的做法,就是在败社会风气。谁都像你一样,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吗?那么人活着,还要什么廉耻,直接做一个低等动物,这样还可以在朗朗乾坤之下,和任何一个人做肮脏之事。
陌生人做苟且之事,就叫不自爱
俗话说:“人要脸,树要皮”。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管过得好不好,都应该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正确。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有些事情,你可以做,但是有些事情,你坚持不能干。
爱人之间,无论什么事情,只要自己自愿,你都可以为所欲为。没有人会管你,也没有人会谴责你。可是当两个人之间,已经八竿子打不着的时候,那么不该干的事,就一定不能做。
这里,特别要针对女人警告一下,你和男人之间,已经毫无关系。遇到他以后,他就是一个外人。你怎么有做到,厚颜无耻,为他扒光衣服。难道说,你就没有一点羞耻之心吗?
普京说:“人首先要遵从的不是别人的意见,而是自己的良心。”你摸摸自己的良心,你如果已经有了对象,你和男人在一起,干这一种不清不白的关系,对得起你的爱人吗?不能为了一时之欢,就自取其辱。
如果说,你真的很爱男人,愿意和他冰释前嫌,那么把话说清楚,他想怎么样都可以。可是如果你和他之间,已经回不到过去,就一定要爱惜自己。当你为他献出一切的时候,你的做法,就叫做不自爱。一个不自爱的女人,最终会付出代价的。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能自私自利。当你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既要为自己考虑,同样也得为别人着想。说得不好听一点,人不是只属于自己,你还属于别人。所以自己快乐的同时,也考虑别人的感受。将来你如何面对你的爱人,如何向他解释,你所干过的事。
大部分分手情侣,不会自取其辱
一件事情,绝不能如矮人看戏一样,人云亦云。很多事情,一定看看大部分的人,他们在遇到一件事情的时候,如何来看待。只有大部分的人,会干的事情,或者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才能以正常来看待。
可是很多情侣,只要转过身,自己就是千金之躯,不要说和对方做苟且之事。就连对方,碰到自己的手,都会毫不犹豫,给对方一巴掌。根本就没有谁还能做到,不要颜面,和对方行不轨之事。
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已经各奔前程的人,就已经没有关系。如果两个人还要苟活一下,就等于是自己侮辱自己,把自己丢得不干不净。特别是女人,可以说,转过身,就是金枝玉叶,神圣不可侵犯。
如果男人对自己毛手毛脚,那么一定会让男人,吃不了兜着走。只要男人强迫自己,那么还有可能,把男人告上法庭,让男人付出惨不忍睹的代价,臭名远扬,声名狼藉。
既然大部分人,都不会去做这一种自辱门庭,丢人现眼的事情。那么答案,已经揭晓。这一种事情,下一次绝对不能再做。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不自爱,不检点,寡廉鲜耻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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