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他和她是大学的同学。四年,在一起有四年的时光。四年简简单单的光阴,四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他是个高大的男孩,脸上永远挂着最灿烂的笑容。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粗心,会丢三落四;爱打篮球、爱睡懒觉、爱抱着吉他唱歌、爱和漂亮的师妹聊天。而她,是个平凡的细心的女孩,她爱做梦、爱幻想、爱看男生打篮球,爱远远的有些羞涩地给他们加油。
他和她是最普通的朋友。见面仅仅点个头的朋友。但点头以后,她就会心跳,就会脸红。怎么了?她在心里问自己,我 …… 喜欢他吗?她摇摇头,不承认自己的感情。她小心地封闭着自己的感情,小心地注视着自己的心里的王子。而他,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有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是的,高高的他,不会注意平凡的她。
故事开始在毕业前。那年的散伙饭,大家都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喝酒,拼命地唱歌。毕业有那么多的快乐,也有那么多的麻烦。他和女朋友终于分手了,毕业让他们分道扬镳。他不停和朋友们喝酒,为自己枯萎的恋情。她一个人,在一个角落,轻轻的为自己斟满了一杯酒。她从不喝酒的,但这一次,她为自己倒了满满的一杯酒。在心里给自己鼓了鼓劲,她走向了他。 “ 祝你前途无量 ” 。她说的有点急促,她的心一直在跳。他可能根本没有看清眼前的她,端起酒杯就喝。酒精让他的眼睛朦胧了。他看着眼前这个平凡的模糊的影子,全乱了,世界全乱了。 “ 是我的公主吗? ” 他醉了,醉意中的他一把抱住了她。而她,眼泪倾泄而出,为了这错误的拥抱。
是的,是错的就是错的。大家很快就毕业了。这个热烈的拥抱,却留在了她的心里。这是她第一次倒在一个男孩的怀里,这是她暗暗爱慕了四年的王子呀。有这个就足够了,她静静地想。王子,只是经常出现在梦里。
尽管在一个城市,但大家的联系机会并不多。他在 IT 界工作,她去了一家著名的通信公司。一年以后了,大家聚会。并不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很多同学仍然是独身。他偶然谈起自己很累。他忿忿地说资本主义剥削人,自己只是迟到一天,就被扣掉了一次 FRIDAY\'S 的消费。朋友们都说你这样的懒虫用闹钟是没有用的,闹钟会叫醒手指而不会叫醒大脑,只能有个好心人给一个 MORNING CALL 才行。一直默默无声的她突然说话了:让我叫你吧。他也惊异。她笑笑,我不用掏电话费而已。他释然了,好,谢谢。
就这样,早上七点,他的手机就准时地响起。开始,她只是简单的说:早上好,起床吧。就这样,从夏天,到春天。他们的 MORNING CALL 的时间越来越长,从半分钟到十分钟。谈谈工作,谈谈天气。他总是谢她。而她刻意地躲开了。她怕他看透自己的心事。她知道他不会爱自己的,自己也没有必要认真。但她真的不认真吗?每天,六点四十她就会醒。再困她也不会睡着。因为她的心在跳个不行,就像大学时见到他一样。
又一年过去了。大学的同学已经很少有联系了。而他和她,凭着 MORNING CALL ,竟然保持着每天一个电话的奇迹!但这个电话只是一个早上的问候,除了这个时间,他们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可能,新年时,有了一张贺卡,他想请她吃饭,她拒绝了。保持着自己的秘密不说,她觉得自己有一份骄傲。而她更加清楚,他不是自己的。就这样,他们用一个非常松懈的方法联系着。他们对彼此的生活并不了解。她病了。老是头痛。有一次她晕倒了,才知道,她得了脑瘤。万分之一的治愈可能。她在医院里。但她依然没忘自己的任务。每天,用自己的手机,拨通他的手机。听着那边的他模模糊糊的回答,她就安心了。她认真完成自己的任务,她也知道,这样的日子不多了。而他高大英俊的身影,一直是她最牵挂的东西。
她的病越来越重了。她开始昏迷,她离死亡越来越近。有一种强力的针剂可以把她从昏迷中唤醒,她请求医生,在每天的清晨,给她用这种药。医生答应了,对一个垂死的人,没有什么不能答应。她依然打他的手机,用最快乐的声音,编制最可信的谎话。他好粗心,他什么都没有发觉。
第二篇:
一对已结婚十多年的夫妻去城市的另一端看朋友,回来时天色已晚,又逢末班车,丈夫说,咱俩从前后两个门挤上去吧,人太多了。妻子点头同意。从前门挤上车的丈夫站在车厢中间,被一层层的人拥挤着,十分难受。忽然就有一只手悄悄地抓住了他的手,凭感觉他知道那不是妻子的手,因为妻子的手肯定没有如此温热、柔软、细腻而动人心魄……他真希望这车能一直不停地开下去,哪怕到天亮都行。继而又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呢?她怎么注意到我的?她叫什么名字呢?怎么样才能和她取得联系?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将自己的名片悄悄取出一张塞在那只可爱的小手里。车终于到站了。丈夫恋恋不舍地下了车。从另一侧车门下来的妻子看起来并没有觉察到什么。两个人横穿马路时,一辆摩托车疯也似地冲过来,妻子稍稍犹豫了一下,还是用身体撞开了丈夫……丈夫抱起浑身是血的妻子跑进医院,天亮的时候,医生出来告诉他,我们已经尽了力,你妻子只想见你最后一面。丈夫走进病房时,妻子的一只手攥成了拳头,后来那只手像电影里的慢镜头一样缓缓张开,丈夫的名片悄无声息地滑落下来…
听这个故事时大约是在十年前,那会儿我还是一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似乎很赏识我的文字,在他家的一个“沙龙”里,作家讲了这个故事。当时有一对青年夫妻,听完故事后,那个妻子就愤愤地冲自己丈夫说,瞧你们男人这德性!倒是我这个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大声说:“其实这故事的悲剧并不在于那男人,你想想,结婚十几年的夫妻了,如果妻子没事时总和丈夫拉拉手握握手什么的,还至于他丈夫把自己妻子的手当成别人的手吗?”这时,作家说,小老弟说得对,初听这故事,都会为这男人生气,可后来一想,他妻子也有责任。关于婚姻的话题内容太广泛也太沉重,我们不能简单地肯定谁错谁对。大家就都点头,我注意到那对小夫妻相偎相依,丈夫紧紧握着妻子的手。
第三篇:
一个男孩从十八岁就爱上了一个女孩。他们是一届,但不是一个班,男孩想,等上了大学他就会表白,因为男孩喜欢女孩笑面如花,喜欢她清纯的声音和细细的丹凤眼,他觉得这个女孩就应该是他的,他想,再等等吧。
他们同时考上了大学。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他也选择了同样的大学,而本来他可以上更好的学校。上大学后女孩开始了缤纷的大学生活,每天这个社团那个社团的,男孩看到女孩过得这么快乐就想,再等等吧。于是他仍旧没说。
大二的情人节,他终于鼓足勇气去表白,却发现女孩的窗前已有了一枝红玫瑰,他甚至都没有把藏在夹克中的红玫瑰掏出来。女孩问,有事吗?他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有,我只是想找你开老乡会。女孩失望地看着他,然后给那枝红玫瑰浇了水,说是同班的班长送的。
毕业后女孩结婚了,男孩却一直都没有谈恋爱,他只是一路追随着女孩回到了他们的小城,本来他是有机会留在大都市的,可为了自己爱的女孩他认了。
他对任何人都没有说过自己的心愿,别人为他介绍对象,他总是笑着拒绝,人们都以为他条件太高了太挑剔了,所以渐渐地很少有人再管他的事,他也总是一个人听听音乐看看书,不知道还要把这份感情守多久。有一次同学聚会大家都喝多了,有人开他们俩玩笑,说他近水楼台怎么没得着月,他笑着,什么也没有说,倒是女孩喝多了酒,看着他的眼说:人家看不上我。他愣在那里,想起没有拿出来的那枝红玫瑰,此时已变成了他心底的朱砂痣一般,让他心疼。他本来想告诉她他的爱,可是他想,太晚了,真的太晚了,他不知道女孩的婚姻已发生了变故,她正在办离婚。
等到女孩离完了婚,他想终于可以说了,因为女孩也爱他啊,他不明白他们怎么就错过了呢,本来上天给过他机会,给过他们一段好姻缘,可是为什么偏偏到这里才给他一个结局?
然而不幸的是这还不是结局,在他正要表白的时候他就被查出患了癌症,他不忍心让女孩为他分担痛苦,所以,他仍旧没有说。他想,让他带着这个秘密直到生命的尽头吧。
女孩来看他,表白了可以照顾他,他笑着说,我看不上你,我要看上你早就表白了,何苦等到现在?女孩的自尊心受了伤害,从此再不来看他。有时候,他会一个人在病床前发呆,看着窗外的树叶渐渐地飘落,他想,他的爱情也像这秋天的树叶,正在一片片地落下来,最后埋藏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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