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在最好的年华,穿最好的衣服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我的同学去旁观某个“大学风采女生”选美大赛,回来之后,他并不是一副餍足的模样,反而跟我谈起比赛的一个细节,几乎要怆然而泪下。他发现在比赛的第一个环节中,有五六个女生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都是件粉红色毛线连衣裙。这显然不是什么默契,因为她们相顾彼此,一脸震惊。比赛结束,我的同学还没走几米,就找到这件衣服的出处——校门右手五十米处有个叫做“丑丫头”之类令人胆寒名字的服装小店,橱窗里“大减价”那一块儿,伶仃地展示着这件连衣裙。
我小时候对衣服也有着黑暗的回忆,记忆每次触及此处就要瑟缩一下。我青春期的衣服都是亲戚朋友的孩子穿剩给我的。有一次去亲戚家串门,亲戚要把她女儿的旧衣服送我,我套上试却死活脱不下来,衣服缠在背上。我就这样半裸地佝偻着挣扎,从领口看到衣服的原主人抄着手,淡淡笑着看我。那种窘迫,我简直毕生难忘。
相比我同学哽咽着讲给我的这个撞衫的细节,我反而觉得自己相较之下,还是幸运的。至少我的寒碜是在青春期,虽然我的衣服都过于宽大或过于紧身,幸而我人也不好看,衣服丑得就不那么明显。而她们的尴尬,却乍现在骨肉匀亭的青春。青春,用50年代老诗人的腔调吟咏——“那是本该绽放的年龄呵!”
青春有多少事情要做啊!若不想做事,只想过安生消停的日子,倒好打发,一件套头衫就能穿它个一年四季。可但凡想弄出点声响,出一切可以出的风头,谈一切可以谈的恋爱,豪言壮语都放出,要缴战俘三千,却发觉自己连个战袍也没有。
最漂亮的年纪却也是最穷的年纪,此事古难全。
走在学校里,我常常猥琐地尾随着女生们,看着她们的打扮。有的一眼就可以看出是传说中的“淘宝爆款”,不到100元,日销万件。最不忍看的是冬天的时候,少女为了讨好男友,大冷天仍追求身段毕露,穿短裙黑袜薄底流苏靴,裙边与袜子都起了毛球,女孩们沉溺这种廉价的乖巧可爱,不知老之将至。我知道,当她们年纪稍长——当然有钱有闲我知道——总有一天,她们会有钱有闲置办华服,用整个下午茶讨论一款包包,她们将买大牌,她们将知妍丑。可那时,她们已经老了。在最好的年纪里,她们的美丽非常廉价而寒素。
几年前,我像个虔诚的马克思信徒一样批评拜金者。那时我看女优饭岛爱的自传,她写自己入行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自己的朋友穿了“用八只狐狸做成的银狐大衣”之后,非常羡慕,而且“不管怎样都要得到”。当时觉得小布尔乔亚(即:小资阶级)们非常不可思议。
现在,我仍然讨厌充满了痴情描述着名牌的文章,却渐渐理解了饭岛爱,也理解了“物质女郎”,拜物拜金,崇拜自己姣好绮丽的身体。并不是庸俗价值观,而只是追求一种巧合:沈从文说他生命幸运的巧合是“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对正当最好年龄的少女来说,最幸运的巧合是在最好的年纪,恰好能穿得起好衣服。
我幸运能在养活自己之余,还剩了点闲钱,便发疯似的囤了许多衣服在衣柜。整理衣柜是我惟一的体育锻炼,我一件件拿出来,爱惜地整理那些纱纱纺纺,觉得都是骨肉。我一边仔细叠好放进柜子,一边喃喃自语:“我可不想在我最好看的年纪,没有好衣服穿。”甚至非常渺茫地未雨绸缪想道:“如果有一天,我谈恋爱了,我可不想没有好衣服穿。”整理好了,看着满眼浮花浪蕊的色调,我的衣柜就像一个小型的文明古国。我又套上铁灰色大棉袄和运动裤,带着简直是死里逃生的十二万分庆幸,高高兴兴地出门去。
第二篇:
临近大学毕业的时候,跟我交往一年的袁小洁提出分手。我失恋了。但是袁小洁说得很轻松:“我们根本就没有恋爱,所以你谈不上失恋,你若认我这个妹妹的话,我还把你当成哥哥。”说着就背起行囊走了。临出门还做了个鬼脸,说:“记着,你一定要做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男人。”我追出去,可是她已经像风一样飞走了。
我可不这么看,这一年,我付出了感情。两个人一块看书,一块爬山,一块吃饭,怎么现在却说根本就没有恋爱呢?我快崩溃了。
但是总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饭还要吃,工作还要找。很快,我在一家大型日用品公司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虽说收入不算很高,但比起那些还在奔波的同学已经很好了。
晚上回到出租屋,我给同学打电话,同学说袁小洁已经找了个叫王浩磊的有钱男人。我不相信,同学说:“你傻了吧,人家已经出双入对了。”原来她也那么俗啊,找个钻石王老五。我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可是她已经停机了。
我想知道袁小洁到底找了个怎样的男人,有我帅吗?有我在乎她吗?得知她现在供职于一家大型超市,就去找她,正好看见她从公司里出来,上了在路边等待的一辆车里。而开车的是一个年轻人,这一定就是王浩磊了。看到这种情景,我心情又低落到了极点。只好默默地走开了。
后来我想办法暗自跟踪王浩磊几次,发现他同时跟几个女孩来往。说明王浩磊是一个没有责任心、朝三暮四的男人。袁小洁竟然会看上他。
我突然问自己这样做是否太龌龊了呢?自己还是那个阳光的男孩吗?于是就下定决心忘掉过去。真的要从头开始了。我想起一个比喻,两个人在玩拉皮筋,最后被打着的就是那个放不开手的人。与其这样挖空心思地算计别人,不如让自己优秀起来。
不过我还是决心帮帮袁小洁,于是从同学那里找到她的新手机号码,以陌生人的身份发信息给她:你那个男朋友跟别的女人正聊得欢呢,他身边可不乏美女啊,说明他非常不可靠,小心上当受骗。
然后就准备甩开膀子好好干自己的工作。
这段时间,公司里正在竞标——向一家大型超市供应各种货物,竞争非常激烈。我负责的项目是向对方推销两样产品:不锈钢盆和暖水壶。虽然前期每样只要两万个,但是谁都知道,一旦把这“每样两万个”拿下来,以后就好办了。所以,老总向我们下了死命令,从选材、生产到销售,每个环节都要精益求精。并出台了奖惩规定,谁的项目成功了,将给予重奖,还会有提拔的机会。这对于我太重要了。可是对方提的要求很笼统,怎样吃准对方的胃口,也许就是成功的关键。
正愁眉不展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男子的电话,他说是受一个朋友的委托,想了解一下我的产品进展情况,我马上警觉起来,怕是竞争对手在试探情报。他却说:“要想拿下这个项目,希望你从细节入手,多考虑人性化设计,一个小小的革新说不定就能打动评委。”我禁不住一愣,刚想问,对方却挂机了。
放下电话,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产品。一个小小的盆子,该怎样体现人性化呢?我想得头都大了。来到市场,反复对照琢磨,后来干脆买了好几只回家研究。我用盆子洗菜,结果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所有的盆子都是把商标贴在盆子的内底部。而且是用一种强力胶粘上的,要想清理干净却很困难,我把手指甲都磨破了,最后还是用了小刀,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下来的,还留下了不少划痕。我眼前一亮,就从这里入手吧,于是赶紧打电话,问技术员自己的产品是什么情况。技术员说也是把商标贴在内底部啊,这是老规矩了,我很干脆地说,规定是死的,只要是从方便用户的角度出发,老规矩也可以改。
接下来是暖水瓶了。我们的暖水瓶都是塑料壳的。我苦思冥想,在塑料壳上印制精美的图案?这应当很普通,别人也会想到的。给塑料壳套上个外衣?画蛇添足。我彻夜难眠。第二天早晨,我起来冲方便面,看着烫烫的热水从暖瓶里流出,我忽然有个疑问:热水流过塑料壳的水嘴时,会不会把塑料上的毒性给带出来?塑料是环保型耐烫的吗?顾不上吃饭,我匆匆来到公司,通过跟技术员交流,得知我们有两种产品,一种是全环保的塑料壳,当然成本非常高,销量很小。另一种是非环保塑料壳,成本低,但是对人有危害。我跟技术人员商议,并报请老总批准,决定推出一种折中产品,那就是瓶身可以采用非环保外壳,但是水嘴处要选用要求非常苛刻的顶级环保材料。并跟瓶身用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这样既新颖别致,又节省成本,价格也让百姓接受。
竞标这天,来了很多领导,竟然还有王浩磊。先展示不锈钢盆,在报价方面几个厂家都差不多,在用料上也显不出差距,其他厂家有别出心裁在盆子上加个把手的,有印上漂亮的花色图案的。但是把商标贴在外部的只有我们公司。这引起了超市方面的注意,结果我们赢得了胜利。再看暖水瓶,当我们的产品一拿出来,立即吸引了评委的目光。小小水嘴,五颜六色,看上去非常可爱,关键是它的环保性。其他厂家看了也自愧不如。超市一下子跟我们签订了五年的合同。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胜利。
我们的团队大获全胜,我也很快受到了重用。追求我的女孩子一下子多了起来。
这天,电话响了,我一听,几乎惊得跳起来,是袁小洁的声音:“怎么了,忙啥呢?老同学,方便出来谈一谈么?”我几乎没加思索就同意了。不过放下电话静下心来想想,这有什么可激动的,还是淡定一些,既然做不成夫妻,就做个普通朋友吧。
在一家浪漫的咖啡厅里,袁小洁问:“你啥情况啊,这么长时间都销声匿迹了?”我回答道:“啥情况也没有,就是为事业奔波。你呢,还好吧?”袁小洁回答:“好是好,就是经常想你。”这个回答让我很难接受:“想我?别扯了。”袁小洁说:“怎么胡扯了,要是不想你,我怎么会帮助你啊。”我感到疑惑,难道竞标前喊我“考虑人性化设计”的那个电话,是她托人帮打的?看着我疑惑的样子,袁小洁呵呵一笑,“别忘了,我表哥可就是超市的老总啊,我还是经理呢。”我愣了,“怎么样,傻了吧?”她调皮地笑着。
“你不是说我们已经……”
袁小洁说:“是你帮助我在先啊。”我很不解:“我怎么帮你了?”
她回答道:“就是你那条信息啊,别人给我介绍了个对象,是个富二代,我家里人都满意,就我不喜欢。于是,我打开信息让爸爸妈妈看,说同学们都帮我调查清楚了,这个男人不可靠。他们还真信了呢。”我酸溜溜地说:“傻瓜,那么好的条件怎么不答应啊你。”袁小洁说:“要不是有你在我心里搅和着,说不准我就愿意了呢。当初说咱俩不适合,就是想让你成熟起来。记得以前你跟一个同学吵架,一直记恨人家很久,我对你就很有看法,阳光男孩可不是这样的。现在你心态变了,事业有起色,听说你这次还把功劳让给了别人。所以,现在你通过验收了。”这些话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
我也不好意思地承认:“我不知道王浩磊是你表哥,还以为你们恋爱了呢,所以跟踪了他几次。”袁小洁说:“这说明你很在乎我啊,所以就不追究你的责任了。”顿了顿,袁小洁继续说,“记住啊,我喜欢你的才气和帅气,但不喜欢你的小心眼,我希望你永远阳光。”她依然笑得那样灿烂,就像当初在学校里。
我静静地听着,情不自禁对她说:“放心吧,我会是你永远的阳光。”
第三篇:
那时他们刚刚考上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久了,两颗心就近了。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钱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却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自然而然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电影院里的亲密拥抱,少了情人节的神秘礼物。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手套,10块钱,他摸了摸兜里,只有七块,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工,情况好一些,因为做家教,他有了一点儿钱。这次,他用自己两个月的薪水为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当时他就说,我有钱了会买给你。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脖子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后显得别样美丽。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给了她,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缠绵得那么动情。他说,我一辈子会对你好的,让我们相爱一辈子吧,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身体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他好的。
两个月之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都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到他大学毕业时,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她。她没有敢告诉家里,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仅能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日子。可他没有回来,他说,上海机会多,等有了钱,我会接你和孩子出来的。
这个诺言,他没有实现。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难以入眼,碎乱的头发,眼角有没来得及擦拭掉的眼屎,穿的衣服极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乱哭着,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还没有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谎了的,那时,他已经是公司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到七八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临走还拿一千块塞在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拿着。他的眼泪要决堤,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够的缘故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账。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先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要相爱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她把自由还给他,把爱情也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趟。他想,从此,各自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自己更适合她。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为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这些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快40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刹那,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十几年过去了,岁月给她增加的是沧海桑田,给他增加的却是成熟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17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经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么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站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心里洪水决了堤: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呀。他骂,你傻死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
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的所有一切,再也容不下这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底的一粒珍珠,价值倾城。
他问她有什么要求?因为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因为那年两万块她就退给他。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了,与你无关。
在回美国的飞机上,他打开一个包,是她送他的。
里面是两副红手套,已经旧了,掉了色,脱了棉线。他试图戴进去,刚一伸,线就断了,真是老了,年头太多了,有什么可以忘记可以永远?只有她,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仍然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完成的誓言,用自己的心自己的爱,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是对不起她,他是对不起爱情了。
看完这个故事,你觉得感人吗?相爱也许是一时,但对有的人来说却是一世,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相爱一辈子真的不是嘴边说说,而是需要用一生来完成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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