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一见钟情与一生一世结合起来,故事其实非常简单。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文版于2011年推出时,大家都很震撼——这位盖世文豪终于肯授权出版中文版了!过去他一直抱怨中国人太无良,盗版他的作品几十年,为此气得不得了。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他总算被我们新一代出版人的良心打动了。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正式获得中文版权的新译本,接续《百年孤独》的气势,引来很多人关注。
小说英文版叫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台湾译作《爱在瘟疫蔓延时》。我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的译法更好,因为西班牙语的“霍乱”(cólera)不仅意指这种疾病,还形容一种狂暴的、强烈的、极端的情绪。书名一语双关,既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南美洲霍乱蔓延的情形,又指一种不可抑制的爱情。
这是一本最类型化的爱情小说。小说一加“类型”这个词,就注定是通俗小说。类型小说针对不同的大众口味,跟类型影视剧相匹配,比如恐怖小说与恐怖片、侦探小说与侦探片、间谍小说与间谍片、战争小说与战争片。中国的独门类型是武侠小说与武侠片。
爱情小说有一些常见的公式,比如琼瑶小说的公式是:富家女爱上穷家子,或者富家子爱上穷家女,双方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终于走到一起时,其中一人年纪轻轻患了绝症……看这种爱情连续剧,你发现演员基本上每集都在哭。
身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马尔克斯怎么会写一本爱情小说呢?他的写作以魔幻现实主义闻名全球,我甚至觉得他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小说家之一,如果没有加西亚·马尔克斯,整个当代小说完全无法想象。他小说中那些不可思议的细节写得充满诗意,好像真的一样。当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被全世界追捧时,很多人都想知道他下一步会写什么,他该怎样把这个高峰再往上推一步。没想到马尔克斯居然写了一本爱情小说出来,而且这本小说写得太传统了,跟他过去写的东西很不一样。他放弃了被人称颂的魔幻现实主义写法,用了一种很浅白的语言去写爱情故事,让人觉得这是同一个人写的吗?虽然他那种独特的叙事方式还保留着。
有人认为《霍乱时期的爱情》是爱情小说大全,主干是传统的爱情故事,旁边还有很多分支,把你能看到的各种爱情小说的类型、桥段、人物都用进去了,什么单恋、暗恋、黄昏恋、婚外恋、老少配、性滥交等等,凡你想象得到的爱情都有,并且全部集中在两三个人身上,写得荡气回肠。很多人想把这部小说拍成电影,马尔克斯一直拒绝,直到前几年一位英国导演打动了他,保证会忠实原著,于是才有2007年好莱坞版的电影。
这是一个等待了几十年的爱情故事,起源于惊鸿一瞥的一见钟情。一见钟情与一生一世结合起来,故事其实非常简单。阿里萨对美若天仙的少女费尔米纳一见钟情,天天在公园假装看书,偷偷瞧她,后来两人终于开始通信。阿里萨是一个高高瘦瘦、腼腆害羞的男孩,很有音乐天赋,随时可以用小提琴拉一段小夜曲帮你掳获意中人的芳心。他沉迷于阅读,尤其喜欢与爱情有关的文学。他会写充满文艺腔的浪漫情书,头回写情书就写了七十多页。他写给梦寐以求的女孩费尔米纳,但其实两人只见过一面,从未说过话,居然通过书信慢慢发展出感情,最后到了订婚的地步。费尔米纳的父亲希望她嫁给一个更有出息的人,硬生生拆散了这对年轻人。后来费尔米纳嫁给了社会地位很高的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就苦苦等候。在等爱期间,阿里萨跟不同女人发生性关系,认为这只是替代,是为了满足目前无法得到的真爱。等到费尔米纳的丈夫去世后,两个七老八十的人才终于走在了一起。他们坐在南美洲一条内河船上,由于沿途瘟疫遍布,船只不能泊岸,只能顺着河流一直漂泊。船长忍不住问,这样漫无目的地来来去去要继续到何时?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
这是小说结尾的最后一句话,写得非常震撼、非常漂亮。马尔克斯一向擅长把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写得令人难忘,但很多人觉得这本小说的开头写得并不好,反而结尾写得很好,甚至能够媲美《百年孤独》经典的开头:“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以前没人想过小说的开头能这样写,也没人想到“一生一世”这句话放在这么传统的一本爱情小说的结尾,竟然如此恰当。
男一号阿里萨对爱情的执着与疯狂让人印象深刻,但是男三号乌尔比诺医生跟女主角费尔米纳的关系,你不能说那不叫爱情。我们总以为很激烈的感情才叫爱情,事实上老夫老妻在一起那种很日常、很现实的感情也是爱情。当然在小说的最后,最终是那种狂暴的的爱情征服了时间。
这本书告诉我们其实所有的爱情归根结底都是一种虚构,阿里萨这段等待五十多年的爱情,难道不是虚构出来的吗?他特别喜欢读书,小时候就把整个图书馆的书都看完了。他对书没有选择性,什么书到手就看什么书,通俗小说他看,高深经典他也看,看完之后还会背诵。他明白自己对费尔米纳的爱其实是幻想出来的:“渐渐地,他把她理想化了,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了他心目中的唯一存在。他决定给她写封信,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这封信在他口袋里搁了几天。在琢磨如何把信交给她的同时,他每天睡觉之前都再补写几页。结果,最初的那张纸逐渐扩大成了一本情话词典,那些话都是他在公园里等待姑娘走过时从读过的许多书中背下来的。” |